初复试成绩权重分配;(2018)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内容。(2018)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由空军勤务学院各学院(所)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推免生和国防生)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学院签署意见同意后报招生考试处备案。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3月24日前与空军勤务学院各院系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招生考试处审核。
3、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留存复印件。
4、报考空军勤务学院教育硕士非全日制各领域的考生还需满足:(1)不能为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2)报考职业技术教育的,前置专业(本科毕业专业)须为相关专业。
(二)专业笔试
空军勤务学院各学院严格按照2018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印制、考试和评阅,自行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调剂生中初试科目与我校复试科目相同者,可根据专业指导组要求另选考与初试科目不同的复试科目。
(三)综合素质考核
1、外语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体考核形式与计分比重由空军勤务学院各院自定。
2、专业素质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了解情况,以及科研创新成果等。
3、品德与实践能力考核
重点考核考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社会实践经历等,凡发现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
空军勤务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去往指定医院完成体检,逾期不接受体检申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