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MPAcc招生简章:厦门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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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厦门理工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本科高校,坐落于“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学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学校秉承“蜂巢精神”和“明理精工、与时偕行”校训,投身教育强国建设,积极探索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致力于建设成为“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学业要求,在初试报名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供资格审查:
 
(1)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发送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至我校招生处邮箱(zs@xmut.edu.cn),并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名参加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经验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网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考生可在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网查看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并准确填报信息,考生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未按规定报名或不配合提供资格审核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准确、有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招生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网后续公告。
 
(一)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二)复试期间,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校核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四)初试方式:笔试
 
(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大纲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六)2025年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
 
六、复试
 
(一)我校将在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各科目复试方式,复试安排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公布。
 
(三)管理类专硕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考生应符合本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要求,其学术要求与一志愿报名考生一致。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的体检要求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而确定。
 
十一、学制、学费
 
(一)学制
 
学校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会计(125300)专业25000元/生·年;旅游管理(125400)专业15000元/生·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为1100-1300元/生·年(按房源人均面积不同对应相应收费标准收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对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十二、奖助政策
 
(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5000元/生;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
 
(二)国家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三)专项奖励:学校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奖、创新成果奖,参加学校目录内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可获得专项奖励。
 
(四)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6000元/生·年。
 
(五)“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和参与导师科研等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参与的项目或承担的工作量发放。
 
(六)实习补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模式,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培养方案进入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校外实践,实习单位将根据实习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实习补贴。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当年具体文件为准。
 
十三、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独立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标志性创新成果达到学校和各学位点学位授予相关要求,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学校向符合要求的学生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证书上的信息由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二)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容。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五)本简章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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