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对象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教育部公布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择优遴选的调剂考生。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我校2022年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二)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腾讯会议”平台(备用系统为“钉钉视频会议”平台)。
(三)复试时间安排
4月15日前分批次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和部分专业调剂考生复试、录取。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将通过中共湖南省委党校(https://www.hnswdx.gov.cn/)研究生部网页发布。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经身份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下列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到研招办电子邮箱:1512473521@qq.com。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丢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如学生证丢失,须由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提供学信网的在线学籍认证报告。
3.《考生现实表现综合评价表》、《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评价表和承诺书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4.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还未毕业但在2022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2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可以支持“双机位”复试的硬件、软件和网络。所有考生需在独立、无干扰场所,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参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六)复试内容
1.面试。
每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
(1)英语听力与口语:满分50分。主要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英语听说能力,时间不少于5分钟。
(2)专业与综合能力:满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与研究能力、专业素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2.加试。
公共管理硕士(MPA)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包含时事政治),满分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详见我校招生简章),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一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加试科目考试时间、方式和程序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加试科目考试办法》。
(七)体检
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在新生报到入学后统一进行,如体检不符合标准,取消入学资格。
二、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中关于“调剂”的相关政策,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所报专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3.所有调剂都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必须按所报考的专业参加复试,如一志愿考生要求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必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按调剂考生对待。
4.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且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调剂时间和程序
1.我校调剂信息以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的为准。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三、录取
(一)成绩计算
1.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成绩= 英语成绩(听力、口语,满分50分)+专业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5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
其他专业复试成绩= 英语成绩(听力、口语,满分50分)+专业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50分)
2.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规则
1.按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后取消入学资格:
(1)专业与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90分者;
(2)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以上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8)体检不合格者;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给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并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定向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可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下载),协议书上的就业单位应与网报时填写的就业单位一致。
四、纪律要求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机关纪委对复试录取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同时接受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二)实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培养单位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复试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制度。对各复试小组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刻盘存档,接受上级部门复查、抽查。
(五)实行复议制度。在公示期内,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小组公布监督电话,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如争议较大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五、其他事项
(一)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诉举报电话:0731-88090301,学校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31—82780539,邮箱:swdxjgjw@163.com,研究生部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731-82780216。
原文标题: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原文标题: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原文链接:https://www.hnswdx.gov.cn/html/web/jiaoyupeixun/yjsjy/zsgz/1507197662082904065.html
以上就是“2022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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