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组。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确定相关招生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草案),由学校统一公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不进行破格复试。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上旬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等将通过邮件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收到通知邮件后,需先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复试。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我院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请考生3月22日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复试当天,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到我院进行报到及资格审查: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及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提交学院后不再返还。)
(4)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提交学院后不再返还。)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我院复试内容如下:
(1)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三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①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10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考核二外(与初试外语考试语种一致)。
②专业知识考核40%(200分),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英语写作与翻译。
③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40%(20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
(2)英语笔译专业: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①专业知识考核60%(300分),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英汉互译与中英文写作。
②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40%(20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
(3)英语口译专业: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①专业知识考核40%(200分),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英汉互译与中英文写作。
②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60%(300分),以面试形式进行。
2.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根据其报考方向,分别按照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进行复试及录取。
4.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下的招生方向如果招生名额未满,院系可根据情况组织第二轮复试。第二轮复试方案另行发布。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其中,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根据报考方向(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方向)单独进行排序,并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翻译硕士按照所报专业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十、其他
本方案经外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外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