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实施思想政治素养和品德考核、综合能力和外语能力的考核。
三、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审核后统一公布。
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规定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四、复试时间和形式
1.复试时间:我院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日程安排等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的邮件通知。
2.复试形式: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到校现场复试。
五、资格审查
我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系统中同意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请一志愿考生在3月23日之前(调剂考生请在收到同意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按如下要求,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以及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综合能力考核(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300分),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相关知识及研究情况等,了解大学学习成绩、研究成果、思想政治情况等,考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技能。
(二)外语能力考核(200分)。
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我院除有机化学专业是以面试+实验的形式进行复试考核,其他专业是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
七、调剂复试
2023年我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调剂信息请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会定期更新)和全国调剂系统陆续的通知,同时建议关注我校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所有调剂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调剂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学科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调剂复试考生来自不同的地区和学校,初试科目也不完全一致,初试成绩可比性差,调剂考生以复试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我校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还需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本方案经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组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