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复试考生的QQ群已建立并给复试考生发送了进群通知邮件,请考生尽快入群。后续的复试工作通知均在此群中进行通知。
2.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我院各专业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3月22日至3月31日之间,具体时间会提前在QQ群中进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补充材料: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将主要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总分300分)和外语能力考核(总分200分),均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同时,还将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分为500分,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的复试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我单位在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院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5+复试成绩×0.5)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以上就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