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确定软件工程(083500)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由学校审核后统一发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学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安排详见电子邮件通知。考生须勤查邮件、认真研读,保持联系畅通。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须在3月24日17: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材料:①本科学习成绩单;②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4)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复试报到日,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进行现场核验,材料不退回。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面试顺序在现场报到当日通过抽签决定。复试内容如下:
(1)专业知识考查(笔试):100分,离散数学、操作系统(A组);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B组)(A、B组试题任选其一)。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此项得分值为成绩╳2,即满分为200。
(2)综合能力考核(机考40%+面试60%):100分,考查其全面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灵活运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其中机考采用类似ACM/ICPC程序设计竞赛的系统,在2个小时内根据题目要求编写代码提交,由系统判断给出正确或各种出错信息。机考时不允许携带各种电子介质材料,除了登录判题系统网站,不得上其他网站,允许携带适量的纸质资料。此项得分值为成绩╳2,即满分为200。
(3)外语能力考核(面试):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即满分为100。
(4)思想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须提前准备5-6分钟的个人汇报(PPT),在报到现场通过U盘提交。PPT内容为个人简介,含成绩单、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学习计划等。
2、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2+综合能力考核×2+外语能力考核×1(即复试满分为200+200+100=500)。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学院软件工程(083500学术型)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应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软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023年软件工程学院
软件工程(08540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确定软件工程(085405)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由学校审核后统一发布。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学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将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具体安排详见电子邮件通知。考生须勤查邮件、认真研读,并保持联系畅通。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工作将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公告并组织实施。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须在3月24日17:00前,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2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其他材料:①本科学习成绩单;②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
(4)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
(5)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
复试报到日,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进行现场核验,材料不退回。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
面试顺序在报到当日按报考方向通过抽签决定,复试内容如下:
(1)外语能力考核(面试):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即满分为100。
(2)专业知识考查(面试50%+机考50%):100分,面试:重点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运用能力;机考:采用类似ACM/ICPC程序设计竞赛的系统,在2个小时内根据题目要求编写代码提交,由系统判断给出正确或各种出错信息。机考时不允许携带各种电子介质材料,除了登录判题系统网站,不得上其他网站,允许携带适量的纸质资料。此项得分值为成绩╳2,即满分为200。
(3)综合技能考查(面试):100分,考查其全面素质(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此项得分值为成绩╳2,即满分为200。
(4)思想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位考生须提前准备5-6分钟的个人汇报(PPT),在报到现场通过U盘提交。PPT内容为个人简介,含成绩单、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学习计划等。
2、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外语能力考核×1+专业知识考查×2+综合技能考查×2(即复试满分为100+200+200=500)。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按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4、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软件工程(085405—01软件工程)不接受调剂;
软件工程(085405—02信息技术创新)不接受调剂;
软件工程(085405—00非全日制)接受调剂,详情请见《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待)及我院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待),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另行提前公布。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于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报考方向分别排序。
3、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应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须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由学院依规严格审核考生定向就业合同。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前、复试时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其他
本方案经软件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