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及《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及学科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违规违纪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科学制定复试方案,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3.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任组长,导师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下设复试小组,由学院推荐专家不少于7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随机抽选不少于5位专家参加研究生复试考核。
(三)学院按需确定复试工作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负责考生资格审查、身份识别、考生联络、现场复试组织、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等。
三、复试名单
学院根据教育部择优复试原则综合排序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按学院通知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复试。
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学院各学科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专业可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生源不足120%时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
(1)《四川轻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研究生部官网下载);
(2)考生本人初试准考证;
(3)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另需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6)往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考生提交的其他科研、获奖、认证情况的各项证书各一份。
以上所有资料在复试报到时均需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学院指定专人对所有复试考生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五、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含心理测试)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1.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侧重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测试时长为120分钟。
专业知识测试科目:《材料力学》。
参考书目:《材料力学》(第二版),戴宏亮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
学院事先命制多套试卷,随机抽取一套考试,已使用的试卷不再使用。
2.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采用即时问答面试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养。测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10-15分钟。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由考生个人能力展示(3-5分钟)和综合素质测试(7-10分钟)两部分构成。个人能力展示重点介绍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综合测试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对已使用过的试题不再使用。
3.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采用面试形式,英语测试内容应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测试时长每位考生原则上为3—5分钟。
4.心理测试:考生按照学院给定的网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心理测试,不参加测试者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成绩50分,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分。
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含各单项成绩低于该项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长120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材料制备科学技术》和《材料概论》。
参考书目:《材料制备科学技术》,朱世福、赵北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材料概论》,周达飞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六、复试时间
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复试费
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按学院通知的缴费流程完成复试费缴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同等学力加试费8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八、体检
所有通过复试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下载《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将有本人近期照片及盖有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到学院(四川省自贡市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汇东校区三实验楼2-311,梁老师收,电话:18708329257)。逾期无故未邮寄体检表,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及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若有追加计划或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可由各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递补拟录取时,已被他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向下依序递补。
(二)录取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四)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新能力。
十、考生须知
(一)阅读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复试环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use.edu.cn)“政策法规”栏目提前学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二)复试过程要求
1.复试过程中禁止使用具有网络、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设备,不得与他人联系、交谈,不得外泄复试内容。
2.考生在复试时需着装得体,露出五官,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得无故离开复试区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等,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或复试结束后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本人复试内容,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复试过程中,复试工作人员可根据情况询问个人基本信息等方式对于考生情况进行查验,考生应当配合。
5.考生无故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且未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联系的,将视为个人放弃复试。
十一、其他说明
1.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学院以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复试科目、加试科目笔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知晓《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考生不遵守复试考场纪律,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一)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部及本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二)咨询方式:
1.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813-5505850
2.土木工程学院
咨询电话:18708329257
咨询邮箱:tmyz suse.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四川轻化工大学自贡汇东校区三实验楼土木工程学院
(三)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实名提起申诉,本学院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土木工程学院申诉受理人:姚宗玉电话:0813-5505878
(四)投诉监督:为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反映情况或投诉。
投诉电话:0813-5505625。
通信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兴路519号四川轻化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十三、复试的回避
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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