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教育部、四川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及院有关规定。
二、复试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统筹协调、组织、安排其他与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招生复试小组,包括研究生导师以及相关专家。在院研招办的组织下,具体开展实施复试各项工作。
三、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2023年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
2、院外调剂考生的复试条件详见《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3、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部分生源充足专业会适当扩大复试差额比例,部分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组织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要求均为PDF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字,附件2);
4、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6、政审材料证明(见附件3);
7、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加盖大学教务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考生情况表(见附件3)。
以上材料扫描件按PDF格式统一打包,压缩包文件命名为“姓名+本科院校+本科专业+总分.rar”,要求在接到并同意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上传至指定邮箱:核能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专业发送至邮箱:461079110 qq.com;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发送至邮箱:1402642577 qq.com。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赴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的考生,在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可先行提供未盖章的电子版材料,后续及时上报盖章材料。
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时间为3月底至4月初,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2、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上述材料1-8纸质版。
3、复试时间: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内容:
(1)考生进行自我介绍,包括本人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3-5分钟)
(2)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采取即时问答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及创新能力、发展潜质、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各类型题目由评审老师在题库中随机确定进行提问。(15分钟左右)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采取对话形式,由评审老师结合考生个人情况及专业情况随机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5分钟左右)
5、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所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都须参加体检。考生下载附件5《体检表》,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按规定项目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本人近30天内加盖医院骑缝章的体检表邮寄提交至研招办。
七、调剂办法
(一)调剂政策
2、符合教育部2023年相关调剂政策,符合国家和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调剂专业均为工学)。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我院统考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政治)。
3、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只接受全日制考生的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可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3、调剂生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凡被“待录取”的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到“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我院的“待录取”。12小时内不予以回复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4、“调剂系统”上的“待录取”通知具有行政效力,若考生接收了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就不能再接收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的设置和取消,需我院和考生双方共同确认。
5、我院在做最后审查时,如拟录取结论有变,会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说明。
八、录取与公示
1、复试成绩及入学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成绩(80分)+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2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2、录取优先顺序为: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并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3、若考生申请院内的相同一级学科下跨专业调剂,复试成绩原则上专业间可以互认。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
(4)提供的复试材料不真实,材料有弄虚作假;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进行社会公示,接收社会监督,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予以录取。
6、入学后3个月内,在我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笔试、面试和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信息
1、研招办
电话:028-82850533,邮箱:lcl swip.ac.cn。
2、院纪检、监察部门
电话:028-82850404,邮箱:jbjc swip.ac.cn。
十、其他说明
1、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本通知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官网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研招办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研招办电话:028-82850233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5号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研招办,邮编:610225
西物院研招办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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