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及相关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具体机构如下: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执行院长
副组长:学院主管副院长
组员:学院副院长、学院学科方向负责人、学院学位分委会代表、博士生导师代表
秘书:学院招生工作负责人
职责:讨论制定复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组织实施,确定拟录取名单,复核质疑申请。
2.复试专家组
组员:每组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副高职称以上、不少于五位专家组成。
职责:负责考生的复试面试部分,包含综合知识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等。
3.纪检督查组
组长:学院纪委书记
组员:学院纪委委员、党建办公室主任
职责:全程监督复试工作实施过程,受理投诉、答复考生质疑。
招生联系电话:029-88204753
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2512
监督举报邮箱:ste2 xidian.edu.cn
三、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复试。
学习方式 | 专业 代码 |
报考学科/专业领域 | 总分 分数线 |
单科分数线 | |||
政治 | 外语 | 数学 | 专业课 | ||||
全 日 制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 | 学术型、专业型 | 报考学科专业对应的普通考生国家线,单科不限 |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含北电联培) | 335 | 50 | 50 | 70 | 70 | |
082300 | 交通运输工程 | 295 | 38 | 38 | 57 | 57 | |
110500 | 军队指挥学 | 260 | 35 | 35 | 53 | 53 | |
085401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320 | 50 | 50 | 70 | 70 |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320 | 50 | 50 | 70 | 70 | |
非全日制 | 085401/085402 05方向 电子信息 | 273 | 38 | 38 | 57 | 57 |
*全日制联合培养专项介绍:
西电-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联合培养专项(简称:北电联培)
北电联培项目采用“1+2”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在西电学习,第二、三年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跟随导师开展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方式与西电本校研究生的完全相同,并可以享受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资源。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校企联合培养: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并被我院录取后,应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按照学校《关于试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产学合作校企协同育人计划”的有关意见》的要求,我院试点实施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校企联合培养,该项目实行双导师制,采用“入学+就业”一体化的录取方式及企业委托培养的培养模式;第一学年在学校完成校内课程学习,第二、三学年在联培企业完成企业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开题答辩、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联培企业为学生提供基本社会保险保障、在企业期间的实习补助及住房补贴。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
四、复试办法
1、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共计783个,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指标20个,含已录取推免生440人。本次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体如下表:
学科/专业领域 | 学科方向 | 统考计划指标 |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含北电联培) |
01新型通信网络理论与技术 | 108(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1人) |
02信息传输理论与系统 | ||
03多媒体信息理论 | ||
04通信计算融合与场景应用 | ||
05人工智能及现代通信 | ||
06信息与通信工程-联合培养项目 | 10 | |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
01融合交通信息工程 | 10 |
02交通通信网络工程 | ||
03交通网络信息安全工程 | ||
110500 军队指挥学 |
01特种通信及网络新机制 | 10 |
02密码理论与应用 | ||
03军事通信对抗新机制 | ||
04智能隐蔽通信与信息处理 |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1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 |
02电子与通信工程-联合培养项目 | 0 | |
03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 | 27 | |
04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21 |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01电子与通信工程 | 45 |
02电子与通信工程-联合培养项目 | 0 | |
03现代产业实验室联合培养项目 | 31 | |
04一体化交叉产教融合联合培养项目 | 31 |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和085402通信工程 | 05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 共计20 |
专项计划指标专项专用,如未完成由学校收回统一调配。
2、复试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均线下进行)。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5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笔试不合格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考察(见招生简章)。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的考生(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不予录取,具体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科研和社会实践经历,个性心理特征和意志品质等。类型如下:
(1)规定答题:个人陈述不超过5分钟(需含英文简介部分,可包含但不限于获奖情况、科研和社会实践经历等);
(2)面试组专家现场提问: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否则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名时间:
凡符合我院复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前填写复试报名表(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kf5gIk),复试报名成功的学生将于当日(3月24日)14:00前收到短信提示;未收到短信的同学请于当日(3月24日)16:00--17:00致电询问(029-88204753)报名情况并进行补报,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得参加复试。
5、报考我院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所有符合我院复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23年3月27日下午15:00--17:30
综合能力面试时间:2023年3月28日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均线下进行,地点安排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二号)。具体安排请随时留意通信工程学院官网的通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复试参考)。在复试全过程中,一旦发现任何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资格审查
请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前按照学院通知进行资格审查:
https://ste.xidian.edu.cn/info/1337/7609.htm
六、调剂流程
*我院不接收校外调剂。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前,建议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不要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上进行任何操作,待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按照学院相关通知的指导进行必要的操作;因提前进行调剂操作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列入拟录取名单,由此导致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已在调剂系统中同意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1.复试后学院内部调剂/方向调整:
通过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但未能按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向院内其他缺额学科/专业领域/专项计划进行调剂/方向调整。
表1:
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 | 可调剂学科/专业领域/专项计划 | |||
081000 06方向 |
085401 03方向 |
085402 03方向 |
085401/085402 05方向 (非全日制) |
|
081000 | 方向调整 | 调剂 | ||
085401 01方向 |
方向调整 | 调剂 | ||
085402 01方向 |
方向调整 | 调剂 |
说明:目前测算缺额方向如上表所示,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缺额情况随时调整,请随时留意通信工程学院官网的通知。
2.其他调剂:
通过国家线但低于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向其他单位调剂。
七、录取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10%
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总分÷5;
笔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1.5;
面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2.录取规则: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将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和各类(分学科、分专项)统考招生指标数,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2)第一志愿确定拟录取后,不得再进行调剂;未被拟录取的其他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均合格),可向其他缺额学科/专业领域/专项计划报名调剂(须符合学院内部调剂规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3)原报/调剂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06方向的考生,还需参加北电院专项综合能力面试,专项面试合格(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按照原报志愿、调剂志愿的优先次序进行排名,原报志愿考生直接拟录取,调剂志愿考生按专项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4)原报/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均需合格;还需参加联培企业专项综合能力面试,专项面试合格(面试成绩>60分)的考生按照原报志愿、调剂志愿的优先次序进行排名,原报志愿考生直接拟录取,调剂志愿考生按专项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拟录取,录满即止。
八、心理测评
请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前按照学院网站通知完成心理测评:https://ste.xidian.edu.cn/info/1337/7610.htm
九、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完成,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录取考生均须符合教育部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不按时完成体检或弄虚作假者视为体检要求不合格。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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