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数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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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陕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陕理工研〔2023〕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确保录取考生质量,对初试成绩符合陕西理工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复试。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进行,现将数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
 
1.工作组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学科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研究生秘书
 
监督: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学院督导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专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工作推进、督查及工作协调等。
 
2.复试小组
 
(1)思想政治审查组
 
组长: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支部书记(4人)
 
秘书:1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中的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核工作。
 
(2)英语口语测试组
 
组长: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
 
成员:博士(4人)
 
秘书:1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中的英语口语测试环节工作。
 
(3)专业面试组
 
第一组:学科教学(数学)
 
组长:院长
 
成员:硕士点负责人(学科数学)、研究生导师代表(5人)
 
秘书:1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复试工作中的面试环节工作。
 
第二组: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组长:副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
 
成员:硕士点负责人(电子信息)、研究生导师代表(5人)
 
秘书:1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专业复试工作中的面试环节工作。
 
3.保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
 
成员:教务员(2人)、实验员(2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复试中的保障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本年度该专业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排序,采用120%差额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分数线:对于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其总分和单科分数均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
 
学科教学(数学)专业:总分350分,单科(满分=100分)51分,单科(满分>100分)77分;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专业:总分273分,单科(满分=100分)38分,单科(满分>100分)57分。
 
具体复试考生名单,在陕西理工大学数计学院官网(https://sjxy.snut.edu.cn/)进行提前公示。
 
三、调剂条件与基本要求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调剂条件与要求:
 
1.初试成绩290分以上;
 
2.调剂考生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专业课程为计算机相关专业基础课;
 
4.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或参加计算机类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国奖者优先;
 
5.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受理其它方式的调剂申请。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学院研究生秘书对考生资料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由学校研招办最终进行资格审核,凡未通过资格审核者不具备复试资格,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资格。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应于参加复试前至少36小时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登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硕士招生”版块(电脑端登录,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yjsxt.sn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按提示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初次登录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本人身份证号后六位),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
 
1.考生需在复试前按时提供以下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供(1)-(7)项材料的电子版,第(8)项有的可以提交,没有的不用提交)
 
(1)复试诚信承诺书。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
 
(4)思想政治审查表。
 
(5)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需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6)在职考生须提供由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模板见https://yjs.snut.edu.cn/zlxz/zsgz.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招生工作”)。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扫描或清晰拍照。还须提供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扫描或清晰拍照,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的档案管理公章。
 
(8)附加材料(可自愿提供)
 
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英语专四/专八证书、全国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
 
②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③其他学业类获奖证书。
 
注:相关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中资料下载区下载使用。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9.符合加分政策的复试考生,须在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注:具体加分政策见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五、心理健康测试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参加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扫描心理健康测试二维码,登录后完成测试。心理健康评测是对考生个性心理特征进行评测的重要方式,作为复试录取参考。(注: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号。)
 
六、复试内容及规则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
 
(1)笔试

(2)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重点突出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考查。
 
专业综合素质: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考生在本专业发展潜力及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外语听说能力:采取自我介绍、随机抽题并现场翻译和口语交流等3种形式。
 
2.复试规则
 
(1)笔试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未满60分者)的考生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未满60分者)的考生不予录取。
 
(2)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
 
面试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未满60分者)的考生不予录取。
 
其中,思想政治素质面试(合格不合格);专业综合素质面试(70%),英语听说能力面试(30%)。
 
备注:专业课笔试、跨专业加试由学院统一出题,统一阅卷。面试由学院统一进行;对每位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给分、记录。
 
七、复试时间安排
 
1.笔试
 
2023年3月31日(周五)上午8:00—12:10
 
其中,8:00—10:00专业课笔试;10:10—12:10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
 
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六号教学楼6103
 
2.思想政治素质、口语测试
 
2023年3月31日(周五)下午2:00—5:00思想政治素质、口语测试
 
地点:陕西理工大学知行楼数计学院七楼会议室(思想政治素质)
 
陕西理工大学知行楼数计学院五楼会议室(口语测试)
 
3.面试
 
2023年4月1日(周六)上午8:30—12:00面试
 
地点:陕西理工大学知行楼数计学院七楼会议室(学科数学)
 
陕西理工大学知行楼数计学院五楼会议室(电子信息)
 
八、录取规则
 
按照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未满60分者),不予录取。
 
备注: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试成绩不合格(未满60分者)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和体检不计入复试成绩,但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它科目复试成绩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如遇小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九、录取特殊情况
 
1.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录取。
 
2.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操守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
 
3.所有拟录取考生将于9月初开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新生体检,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信息公开及监督
 
1.复试方案须在公布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存在异议,学院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研究生秘书受理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情况和录取结果等负责,须在7个工作日内成立复查审核小组对复试考生的各部分成绩、语音视频回放以及录取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负责对考生提出的异议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
 
3.严格遵守学校复试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责。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会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通过现场和线上巡查等手段加强过程监管力度,对复试录取过程中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16—2641600
 
工作人员电话:任老师0916-2641600
 
5.其他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按照学校最新安排和部署实时调整。
 
十一、录取结果
 
学院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复试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录取名单以研招办公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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