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一)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选拔创新能力强,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三)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复试管理规范,严明招生录取纪律,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安排(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总分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文学类) |
54 |
81 |
363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类) |
54 |
81 |
363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51 |
77 |
350 |
三、复试安排(复试方式、时间、地点)
3月29日(周三)上午报到,审核材料,地点JE126会议室
3月29日(周三)下午2:00至4:00复试笔试(地点:审核材料时通知)
3月30日(周四)全天,复试面试(审核)
四、复试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考生复试时须审查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各学院应留存好审核资料。各学院主管领导及审查人对审查结果负责。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或面试或二者相结合)、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等部分组成。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
对初试成绩符合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满分各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中文学院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招生人员、导师对考生进行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学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复试要求
复试参与人员严守保密规范、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择优选材。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八、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复试完成后,各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排名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对拟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体检由校医院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违规处理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复议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影像资料,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
复试完成后,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排名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029-85319379(赵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