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平稳有序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提高政治意识,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宁泽逵王智强
副组长:钟海蒲晓晔陈曦
成员:郭宏利周雪梅李勃昕孙淑文
(二)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面试考核工作。
(三)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巡视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
组长:王智强
成员:陈曦张丹
职责:负责对学院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及巡视检查;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复试过程形成材料的保管与存档。
三一志愿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定于4月1日。其中:笔试时间:9:00—11:00;综合面试时间:14:00—19:00。
2.复试地点。
复试地点在我校雁塔校区(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
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具体教室另行公布,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
(二)复试方式及费用
复试录取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复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食宿需自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
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查。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和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并在3月28日12点前将所需材料合并成PDF文档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xcgggl 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及代码—资格审核)。
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如下(所有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专业及代码—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考生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所有考生提供);
3.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财经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8.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提供);
9.《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业考生提供);
11.《西安财经大学教职工报考硕士研究生报名审批表》(西安财经大学在职教职工提供);
12.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13.个人简历、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参与课题、发表论文、获奖等补充材料。
说明: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20年9月1日前颁发。专科毕业证应在2018年9月1日前颁发。
材料1、4、6、10、11样表均可登录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zlxz.htm)。
现场复试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一份,由学院留存备查。未在学院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学院提交情况说明,经学院同意后,可延期提交。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中规定加分政策要求的,须在3月28日前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认定。电子版材料(主题“姓名+手机号+申请加分”)发送至邮箱yzb mail.xaufe.edu.cn后,并电话(029-81556499)告知。
(五)复试内容及分值
1.笔试。
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2小时。其中:
(1)公共管理(120400)笔试科目:行政管理学与公共政策学综合。
(2)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笔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知识。
参考书目以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专业科目及参考书目表》为准。
2.综合面试。
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一般情况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以及对专业外语的掌握程度,同时考察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公共管理硕士(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我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及排序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6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复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40%
4.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专业、学习方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初试业务课一分数高低进行排序。
(七)相关要求
1.学院根据制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提前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2.复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组织进行。复试面试小组成员须在同一场所集中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当年复试和录取相关的工作;有非直系亲属参加的要主动报备。
4.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复试综合面试考核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6.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学院或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四、调剂复试安排
公共管理硕士(125200)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内容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发布调剂信息,具体调剂要求、调剂程序另行公告。
(一)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在4月6日—4月25日完成。
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日程安排另行公告。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仅为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其他专业考生不得申请调入本专业。
2.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
3.满足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
五、录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我校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4.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凡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
6.学校根据各专业指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果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存在问题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果该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的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进行补录。
六、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一)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二)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址向社会公布复试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等信息)、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负责学校复试分数线、学校复试录取方案、拟录取名单等信息的发布。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等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组织巡视小组进行复试巡视,加强监管。
(五)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学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安排专人受理考生的复议申请或申诉。
(六)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细则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上级文件不一致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29—83695630(孙老师)
申诉电话:029—83695640(张老师)
电子邮箱:xcgggl 126.com
网址:http://gongguan.xaufe.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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