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坚持客观评价。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学科(领域)代码 | 学科(领域)名称 | 专业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75 | 38 | 57 |
083500 | 软件工程 | 289 | 38 | 57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328 | 38 | 57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312 | 38 | 57 |
0775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80 | 38 | 57 |
三、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差额复试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及形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外语能力和综合能力等方面,其中专业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思想政治、外语能力和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范围为2023年招生简章上复试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所包含科目共一份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学科(领域)代码 | 学科(领域)名称 | 复试内容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笔试: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083500 | 软件工程 |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
08541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
0775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外语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考核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流程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3月29日 17:00前 |
提交电子材料,另行通知 | 未进行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且视为复试不合格 |
笔试 | 3月31日 15:00-17:00 |
长安校区教学楼,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综合面试 | 4月1日 8:00开始 |
长安校区教学楼,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
四、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部分电子材料应根据学院要求在后期进行原件审核。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2。
1.《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道德考核表》1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栏下载)。
5.个人简介、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材料。
6.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注册表。
五、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满分100)=笔试成绩(满分100)×5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50%
注意:
1.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复试合格,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2.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务必提前予以声明,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加试科目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满分100),视为加试合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1.按学校要求签订《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认真阅读计算机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保证清楚知道学校及学院复试相关要求,按要求提交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考试的相关规定,复试环节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他人及网络传播复试题目及照片、音视频等复试信息,违者按国家关于教育考试的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3.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了解相关违规作弊处理规定。
4.我校及计算机学院通过研招网及学院网站、信息平台、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和学院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便于考生与招生单位交流与沟通而建立的复试考生QQ群/微信群,请复试考生及时入群。入群后要服从管理,严禁利用QQ、微信等网络平台交流、发送、传播任何与复试内容有关信息,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七、违规处理办法
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资格:
1.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3.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4.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对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八、咨询与申诉
1.信息发布
请考生留意西安邮电大学研招网及计算机学院的网站通知: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xupt.edu.cn
计算机学院主页:http://cs.xupt.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硕士生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将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联系方式
计算机学院联系电话:029-88166055;电子邮箱:xiyoujsj 126.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166179;电子邮箱:yzb x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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