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平稳的前提下,进一步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强化责任,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
组长:赵峰、李向伟
副组长:屈军锁、蔡秀梅
成员:吴青、王玲芝、汪友明
监督:李向伟、卢岩
三、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
1、公平、公正、公开
2、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四、复试主要内容和形式
1、差额复试: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差额复试。除推免生外,所有统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其中专业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
(1)专业知识考核(笔试)
专业知识考核范围为2023年招生简章上复试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所包含科目共一份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旦发现替考或作弊行为,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2)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结束后将影音资料交研究生院留存。面试成绩的评定,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3、复试流程: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资格审查 |
3月30日8:30~16:00 |
长安校区西区自动化学院楼,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
未进行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且视为复试不合格 |
笔 试 |
3月30日16:30~18:30 |
考场B114(长安校区西区B段) |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
综合面试 |
3月31日9:00 开始 |
长安校区西区自动化学院楼,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
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手写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参加面试 |
五、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前,要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风考纪
所有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时间安排
3月28日:各复试小组秘书培训;
3月28日-3月29日:复试面试小组秘书准备复试材料并通知参加复试的学生;
3月30日8:30~16:00:学生到复试现场,并向小组秘书提交简历、复试注册表等相关材料,审查考生相关资格;
3月30日16:30~18:30:学生参加笔试科目,考场B114(长安校区西区B段);
3月31日8:10:学生到复试现场,并向小组秘书提交简历等相关材料;
3月31日9:00:开始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月31日:复试小组秘书整理提交《复试综合面试情况记录表》,核算复试分数;
3月31日20:00:复试小组秘书将《复试综合面试情况记录表》等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学院;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之和。
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和40%,其中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20%。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情况的认定、复试的监督和复议、复试加分项目等参见《西安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七、录取
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复试完成后,学院将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和调剂拟录取名单、考生总成绩排名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对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一志愿考生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违规处理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申诉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影像资料,以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院设立监督举报邮箱(soa xupt.edu.cn)和电话(029-88166341),调查处理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申诉问题。考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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