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政治思想、能力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热爱祖国、热爱国防事业意志的考核,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思维与攻坚克难素养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生教育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统筹协调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政治60分(含)以上、外语45分(含)以上、数学一80分(含)以上、业务课二90分(含)以上、总分310分(含)以上。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发送至casc611pg 163.com
l个人简历
l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加盖学校红章)
l外语四级及六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2.体检
在符合条件的二级甲等(含)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本学科培养的需要,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笔试与综合面试: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英语口语等
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牢固程度,考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着重观察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综合考察思想品德、理想追求、价值取向。
4.政审
复试后,由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给出结论。
五、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复试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
3.由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与综合素质素养、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结合各专业方向需求,讨论形成拟录取名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提交的各类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合;
体检不合格;
复试总成绩、笔试、面试部分存在不及格;
政审不合格;
导师认为不适合培养。
六、录取
1.复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考生本科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其录取资格取消。
3.联系电话:85207360,邮箱:casc611pg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