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则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录取质量。
(三)进一步规范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四)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考生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不需要来学校)接受我校组织的研究生复试。
(五)学校组织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各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组在多个校区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学校成立督察组,由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
(二)各学院成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同时设立学院督察小组。
三、调剂
(一)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可在相同、相近学科之间调剂生源,不同学科门类间不能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4月6日00:00时,我校开通调剂系统正式接收调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含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校自主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我校会尽快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在未正式公布调剂复试名单前,都是学校择优复试遴选过程。在未达到解锁时间内,考生要求解锁离开的,需要提交放弃复试的相关承诺材料。
(五)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在3月25-28日期间进行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在4月7-9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招生学院安排,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按照“一平台”“双机位”“两识别”“四比对”“三随机”方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替考和作弊,同时预防面试过程网络卡顿,确保安全、顺利完成面试工作。考生要提前按照我校复试要求准备好相应复试场所、网络和设备,提前熟悉相应网络复试操作,准确设置好网络复试设备,积极参加考前网络测试,确保复试过程通畅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至指定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如学院要求提交其他复试材料,须按学院要求上传至“其他复试材料”选项中。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这两项材料的考生不能列入该专项。
7.符合“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且已经进入我校相关招生专业2023年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非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3月23日前)提交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区、州、县)的户籍证明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将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经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学校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资格,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主动告知我校,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要在开展复试前,提交相应加分证明材料,并提前告知招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具体是否可以享受加分,以教育部提供的加分库为准。如有疑问,请通过颁发考生加分证明材料对应省级部门反馈。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提交相关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告知招生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由此影响该生不能复试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承担相应不能参加复试、录取的后果。
(四)复试内容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为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1.外语能力测试。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采取听说交流的形式(面试),由各学院组织测试。满分100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5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始前考生要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的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的“两识别”验证,同时“四比对”核查考生的报考库、《准考证》、身份证件、学历/学籍证明等相关信息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阶段需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试题的命制并派出老师进行口试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的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也可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以口试为主,也可灵活采用其它考核形式。
(五)差额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另外,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点的考生复试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75%。
六、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非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总分180分以下、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成绩总分24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及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中要参考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业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各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七、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未达标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纪律要求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环节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需要进行全程监督,各单位要严格规范程序,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试题以及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二)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布《南宁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对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
(三)对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时间安排进行公示。
十、其他
(一)考生参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加收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专业课加收100元/人。复试费用除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费用由校财务处收取外,复试费均由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代收。
(二)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如开展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复试工作组应第一时间停止复试,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
(五)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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