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市场假说
(1)有效市场假说由法玛于1970年提出。根据有效市场假说理论,有效市场被定义为:如果在一个证券市场中,价格完全反映了所有可以获得的信息,那么就称这样的市场为有效市场。
(2)有效市场假说对投资者和公司来说有许多重要的含义:
①因为信息立刻反映在价格里,投资者应该只能预期获得正常的收益率;等到信息披露后才认识到信息的价值并不能给投资者带来任何好处;价格在投资者进行交易前已经调整到位。
②公司从它出售的证券中应该预期得到公允价值。“公允”表示公司发行证券所收到的价格是净现值。因此,在有效的资本市场上,不存在通过愚弄投资者创造价值的融资机会。
(3)为了分析股票价格对不同信息的反映速度,研究人员将市场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即弱型有效市场,半强型有效市场,强型有效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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