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标
全日制攻读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入学考试(科目:法学综合一)考试内容包括法理学和宪法学二门法学基础学科,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法律实践问题。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
法理学 75分
宪法学 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题:8小题,每题5分,共40分。
简答题: 4小题,每题15分,共60分。
分析论述题:2小题,每题25分,共50分。
三、考查范围
法理学
(一)考查目标
1、系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法治理念。
2、理解法律实践中的各种现象、关系、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社会现实法律问题。
(二)考查内容
1、导论
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法理学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2、法的概念与本质
法的概念;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法的要素。
3、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两种对立的法的起源观;法的起源;法的历史类型。
4、法律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概念;法与秩序;法与自由;法与平等;法与人权;法与正义。
5、法的渊源与效力
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
6、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7、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的结构。
8、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法律责任的承担。
9、法律技术方法
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
10、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
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近代法理学的探索与变革。
11、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
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发展及其历史经验。
12、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选择。
13、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
社会主义法与经济;社会主义法与文化;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
14、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5、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法律实施的意义;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法律实施的监督。
1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的概念;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宪法学
(一)考查目标
1、系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宪政理念。
2、理解宪法的根本地位极其在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过程中的特殊作用。
3、能运用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宪政实践过程中的问题。
(二)考查内容
1、导论
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宪法学在东西方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
2、宪法学基本原理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宪法的分类和渊源;宪法的制定、解释和修改;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3、宪法的历史发展
资本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4、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概述;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国家性质概述、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内容;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6、国家基本制度
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概述;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的规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7、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公民基本权利的概念、主体、效力、保障与限制等一般原理;我国宪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内容。
8、国家机构
国家机制概述;我国国家机构的建立与发展;我国国家机构体系和组织活动原则;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
9、宪法实施的监督
宪法实施的概述和功能;宪法监督的概述、历史发展和类型;我国宪法监督的形成、基本内容、特点及其完善。
原文标题:2021年全国统考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初试)
原文链接:https://yjsc.gznu.edu.cn/info/1077/71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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