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
考 试 大 纲
科目名称: 621综合课 1
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其中法理学75分、民法学75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试卷由试题和答题纸组成;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由考点提供)相应的位置上。
(三)试卷题型结构
1.名词解释;
2.简答题;
3.论述题;
4.案例分析题。
二、考查目标和考试范围(或考试内容概要)
(一)法理学部分
1.考试的目的和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本课程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其是否具有运用这些知识分析有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基本内容
考试基本内容包括:法的本体论、法的历史论、法的运行论、法的价值论、中国法治建设、西方法理学等。
3.考试知识点
(1)西方法理学的主要学派
(2)法学方法论
(3)法的要素
(4)权利和义务
(5)法律关系
(6)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7)法的移植与法的继承
(8)法治的基本理论
(9)法的作用
(10)法的价值
(11)立法的基本理论
(12)司法的基本理论
(13)执法的基本理论
(14)守法与违法
(15)法律责任
(16)法律监督
(17)法与社会
(二)民法学部分
1.考试目的和要求
民事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性课程,通过民事法学考试,了解考生对民事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法律的学习程度和深度,掌握考生运用民事法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2.考试基本内容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法(含民事法基本理论、物权法、债法、合同法、人格权法)、知识产权法、民事法立法的最新动态和研究热点、焦点问题。
3.考试知识点
民法掌握要点:
(1)民法学概述
(2)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5)时效
(6)人身权概述
(7)人格权类型与保护
(8)权利的行使
(9)物权法总则—物权法概述与物权法原则
(10)物权客体与物权效力
(11)物权的变动
(12)所有权制度
(13)共有与建筑物区分所有
(14)用益物权概述
(15)各种用益物权
(16)担保物权概述
(17)抵押权
(18)质权
(19)留置
(20)占有
知识产权法掌握要点:
(1)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2)著作权概述
(3)著作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4)著作权的利用与限制
(5)著作权的保护
(6)专利权概述
(7)专利权的客体
(8)授予专利权条件
(9)专利权的取得
(10)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1)专利许可证贸易
(12)专利权的保护
(13)商标与商标权概述
(14)商标注册
(15)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使用许可和商标管理
(16)商标权的保护
(17)反不正当竞争
(18)其他知识产权
三、各部分参考教材或主要参考书
1.《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2.《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版;
3.《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王迁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原文链接:http://graduate.nbu.edu.cn/2019/zs-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81&wbnewsid=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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