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标
经济法是为“建筑与土木工程”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加试而设置的专业课程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继续攻读上述专业硕士学位所需要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利于招生学校对考生择优选拔。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经济法学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3.运用经济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调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第一章 经济法导论 约10分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约10分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约15分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约10分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约20分
第六章 证券法律制度 约15分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约10分
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律制度 约10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论述题1小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三、考查内容及要求
第一章 经济法导论
本章重点掌握与经济法相关的基础知识;理解经济法的概念、特征、调整对象和渊源;了解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
2.经济法的渊源。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主体资格、范围。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4.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分类。
第三节 与经济法相关的基础知识
1.法人制度。法人的概念与特征;法人设立的条件;法人的民事能力;法人机关;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2.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法律行为的分类;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代理。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种类;无权代理。
4.物权。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
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合伙企业法的概述、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规定;理解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内容。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
3.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4.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法概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分类和特征;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
2.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人数、名称、协议、出资形式、出资义务);有限合伙企业执行的特殊规定(执行人、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人权利);有限合伙企业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公司的资本制度、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理解公司的设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股东诉讼、公司的利润分配;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一节 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2.《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规定。
3.公司法人财产权。
4.公司股东权利。股东的权利及其分类;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股东权益的保护。
第二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1.公司资本的概念和特征。
2.公司资本三原则。
3.公司资本的增减。
4.股东出资制度。股东出资的形式、责任;出资的价值评估、比例结构、出资的履行和出资的验资。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设立与成立、公司设立的方式。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2.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向第三人转让股权;人民法院强制转让。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3.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六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3.股东诉讼。
第七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
1.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原则及分配顺序。
2.公积金制度。
3.股利及其分配。
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破产程序法;理解破产实体法;了解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 破产法概述
破产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破产程序法
1.破产的条件。
2.企业破产申请和受理。
3.债权申报。
4.重整。重整申请、期间;重整计划的制定、批准、执行。
5.和解。和解的提出;和解协议的通过、效力。
6.破产清算。破产宣告;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三节 破产实体法
1.管理人。管理人的概念;管理人的组成;管理人的职责及其限制。
2.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财产的概念及范围;撤销权;抵销权。
3.债权人会议。债务人会议的组成、召集、职权、决议;债权人委员会。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担保以及违约和救济的相关法律规定;理解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了解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要约邀请;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承诺(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的迟延、撤回、变更);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类型和责任范围;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3.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概念、类型和法律后果。
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概念、类型和法律后果。
4.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类型。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者的概念、适用条件、适用情形、效力)。
2.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代位权和撤销权(二者的概念、构成要件、行使和效力)。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1.保证。保证的概念、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责任。
2.定金。定金的概念及种类、定金的生效及法律效力。
3.抵押。抵押的概念与特征、抵押权的设定、效力。
4.质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5.留置。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
2.合同的转让。合同债权的转让、合同债务的承担、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3.合同的终止。合同的解除、抵销、提存、免除与混同。
第七节 违约及其救济
1.违约行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
2.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3.免责事由。
第六章 证券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理解上市公司收购;了解证券的概念、种类、特征,证券法的概念、适用范围以及证券市场。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1.证券的概念、种类及特征。
2.证券市场。
3.证券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第二节 证券发行
1.证券发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股票发行法律制度。
3.公司债权发行法律制度。
第三节 证券上市
1.股票上市。股票上市申请、条件和公告。
2.债券上市。条件和申请。
3.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文件;公开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
第四节 证券交易
1.证券交易的禁止行为。禁止内幕交易;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禁止欺诈客户;禁止法人出借账户。
2.短线交易与上市公司归入权。短线交易的概念和构成;归入权的行使。
第五节 上市公司收购
1.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特征。
2.上市公司的基本原则。
3.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
4.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第一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第二节 著作权法
1.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2.著作权的主体与归属。
3.著作权的客体。
4.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5.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和限制。
6.邻接权。
第三节 专利法
1.专利权的主体。
2.专利权的客体。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4.专利权的内容和限制。
第四节 商标法
1.商标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商标权。概念、主体、客体;商标权取得的原则及程序;商标权法律保护。
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理解反垄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范围;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
2.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市场混淆行为;限制排挤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降价排挤行为;强行搭售行为;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
第二节 反垄断法
1.垄断的概念和分类。
2.反垄断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范围。
3.反垄断法所规制的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四、考试用具说明
考试需携带的工具:黑色钢笔或碳素笔。
答题注意事项和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具有逻辑性和层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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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18年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大纲
原文链接:http://grs.sjzu.edu.cn/info/1020/19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