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学科评估?
学科评估是学位中心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进行的整体水平评估。它是以第三方方式开展的非行政性、服务性评估项目,不同于政府开展的合格性评估。从2002年首次开展,平均四年一轮,至今已完成四轮。学科评估坚持“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各单位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含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授权),均可申请参评。
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6年4月启动,在95个一级学科范围内开展(不含军事学门类等16个学科),共有513个单位的7449个学科参评(比第三轮增长76%);全国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有94%申请参评。
2. 为什么要开展学科评估?
中国作为拥有世界第二大规模的研究生教育大国,构建多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是“管办评”分离的教育内部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以评估评审工作为主业的学位中心开展学科评估工作,评价学科内涵建设的质量和成效,是统筹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实践。
开展学科评估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服务大局。贯彻落实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方针,展示我国学科发展成就,建立学科评价的中国标准和中国模式,服务研究生教育“提高质量、优化结构、鼓励特色、内涵发展”的大局;二是服务高校。通过对学科建设成效和质量的评价,帮助高校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和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学科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三是服务社会。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为社会各界了解和分析学科水平与质量信息提供服务。
3. 这次学科评估是怎样进行的?
2016年4月,学位中心在系统总结前三轮评估经验、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启动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本轮学科评估共经历信息采集、信息核实、主观评价、权重确定、结果产生、结果发布等六大环节。
一是信息采集。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等获取公共数据,再通过参评学科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标准提供其他评估信息。二是信息核实。通过证明材料核查、公共数据比对、重复数据筛查等举措,对申报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监督;将核查结果与公示异议反馈给各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对于以上核查措施不能完全覆盖的数据,学位中心进行随机抽查。三是主观评价。对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联系人开展大规模网络问卷调查;邀请13000多名同行专家对5项主观指标进行“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邀请同行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进行学科声誉调查,同时还首次邀请海外同行专家对6个学科试点进行国际声誉调查。四是权重确定。通过参考上轮指标权重和本轮评估改革理念,形成指标权重“初值”;召开专家研讨会确定指标权重“参考值”;邀请专家近9000名(每个参评学科至少一位专家),根据权重设置原则和“参考值”给出建议权重,学位中心通过求平均得到95个学科的最终权重。五是结果产生。对客观指标按照“线性规划法”计算得到各末级指标得分;对主观指标分别邀请同行与行业专家、在校学生、用人单位进行评价,得到各末级指标得分。学位中心根据指标权重加权得出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和整体水平得分。六是结果公布。第四轮评估按照“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原则公布结果,将高校与科研单位的评估结果分别呈现;首次立足学科评估关键指标分析对外展示我国学科建设主要成就,并向参评高校提供“学科优秀率”(即A类学科占全校博士硕士授权学科数的比例)。
4.评价标准向来是社会特别关注的问题,这次学科评估所依据的指标体系是怎样构建的?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次评估相比有何异同?
第四轮学科评估深入贯彻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精神,按照“人才为先、质量为要、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价值导向,在继承前三轮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论证形成了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先后在16个省市召开了18场全省范围内的指标体系调研会,听取200余所高校的800余名专家、校长及40余位省市教育厅代表的意见建议,还就特色学科、毕业生质量、师资队伍评价等指标召开专题研讨会。最终,本次评估指标体系保持“师资队伍与资源”、“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四个一级指标框架基本不变,共设置人文、社科、理工、农学、医学、管理、艺术、建筑、体育等9套指标体系框架,每个学科设置不同的权重。具体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较前几轮有了较大创新:
第一,强化“五个引导”,建立学科评价体系的“中国标准”。一是坚持把人才培养放在首位,引导高校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学科建设的核心任务;二是改革师资队伍评价方法,引导高校关注队伍结构质量和青年教师发展,抑制人才无序流动;三是改革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引导高校提升论文质量、重视中国期刊;四是强化社会服务贡献评价,引导学科建设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分类评估,引导高校关注学科特色和内涵建设。
第二,突出“五大创新”,建立学科评估方法的“中国模式”。一是采用主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全面观测学科建设成果,克服单纯依据公共数据评价大学的片面性;二是提出跨学科成果按实际内涵,拆分归属到相应学科的“归属度”成果认定方法,解决跨学科成果评价难题;三是实行“绑定参评”方法,规定同一门类学科必须同时申请参评,有效避免材料拼凑,引导优化学科布局;四是采用数据查重、公共数据比对、证明材料核查等6大措施全面审核材料;五是探索国际同行评价,首次在数学、物理、化学等6个学科邀请国际同行专家参与声誉调查。
5.与国内外很多评估仅使用公共的客观数据不同,学科评估是客观数据和主观信息相结合,是如何考虑的?此外,对于庞大的数据,如何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对于主观信息指标,又是如何保证专家评价的公平公正?
国内外大多数排名大部分是以公共的客观数据为基础进行的,原因是评估排名机构很难全面获取高校关键信息,实际上许多排名项目也需要申报信息。但仅依靠公共数据进行学科评估具有先天不足:第一,学科建设包括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等方面,很多方面都无法用定量的公共数据进行测度,依托公共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学科建设的实时成就,易误导学科建设与发展。第二,公共数据无学科信息,无法直接界定其学科归属,通过算法“自动划分学科”的方法很难体现学校内部学科布局的实际情况。鉴此,学科评估的大部分评估数据通过参评单位申报获取。
学科评估采取“客观数据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学校申报数据的可靠性,学位中心在总结前三轮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既定程序,采用六大举措对数据进行全面核查。一是数据标准检查。学校填报的各项数据均有严格的数据采集标准(内涵界定、产权归属等),如“国家级科研项目”严格界定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科技部等填报说明中列出的科研项目,“ESI高被引论文”仅能由通讯作者单位或第一作者单位填写。对于不符合采集标准的数据,学位中心直接进行处理。二是证明材料核查。学科评估在学校填报材料时,要求提供部分重要指标的证明。学位中心核查了全部证明材料,对错填数据进行了处理,对存疑数据反馈给原单位补充提供证明材料。三是公共数据比对。学位中心利用自建的50余个公共数据库,并与多家国内外第三方数据提供商合作,将学校填报数据与公共信息进行比对,查验填报数据是否真实、所归属的学校和学科是否正确。四是重复数据筛查。为鼓励交叉学科研究,学科评估采用“归属度”成果认定方法,接受跨单位、跨学科成果按比例拆分填写在多个学科(但比例之和不能超过100%)。学位中心开发了专门软件系统,对此类重复数据进行智能模糊检索分析和甄别。五是信息网上公示。学位中心在确保国家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参评单位范围内对部分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同行监督。六是重点数据抽查。对于以上核查措施不能完全覆盖的数据,学位中心进行随机抽查。对于抽查问题较多的高校,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
为确保专家主观评价的科学性和正确导向,学位中心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评价,评议中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坚持“基于客观事实的主观评价”方法,要求专家充分依据材料的客观数据等事实,进行综合研判,确保评议的客观性;三是安排足够规模的专家和调查对象,保证结果的效度。本次共有13000多名同行专家、23万学生和15万用人单位联系人参与了主观评价。四是关注专家分布,学科声誉调查原则上每个参评单位都有一名专家参与,确保评估公平公正。
6.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学科评估在强化人才培养导向方面有什么举措?
答: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一直是学科评估的重点,学科评估通过关注培养过程所产生的成效和质量,来形成正确导向。举措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体系设计上,构建了“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毕业生质量”三维度评价体系,引导培养单位关注人才培养质量全过程。二是在指标设计上,人才培养质量不宜仅由公共数据的量化指标来表达。在三维度体系框架下,根据人才培养指标特征,本次评估除了采用部分量化指标外,更多采纳体现学生学习成果和成长情况的定性指标,根据客观事实来考察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在评价方法上,评价方法是实现评估理念、形成正确导向的重要因素,本次评估除了定性指标的同行评议外,首次面向近40万在校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问卷调查,检验教学质量和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引导培养单位关注培养效果和学生发展潜力。四是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评估,有力促进了各单位建立优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数据库,引导培养单位关切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加强与毕业生的互动,建立毕业生追踪机制,进而改进办学。
7. 近年来,以学术头衔、论文数量等来衡量学术水平的各种排名引起很多争议和批评。此次学科评估在衡量学术水平时,如何避免上述问题,引导高等教育向内涵式发展。
以评促建,引导高等教育实现内涵式发展是学科评估的根本任务。对此,我们在评价指标和方法上做了专门设计。
例如,此次评估摒弃了仅“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俗称“数帽子”)的片面做法。比如“长江学者”等头衔,不会自动换算成分值,而是由专家综合考虑教师水平、队伍结构、国际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价。在统计成果所属单位时也做了专门设计:成果按“产权单位”认定,不随人移,有助于抑制“抢帽子”等人才无序流动现象。
同时,着力构建充分体现质量导向的学术论文评价方法,克服唯论文数量和国外期刊的评价方式。除部分学科外,不再统计发表论文总数,以“代表性论文”进行同行评议。合理把握中外期刊论文的综合评价,强化中国期刊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特别规定代表性论文必须包含一定比例的中国期刊论文(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不断提高中国期刊影响力,鼓励优秀成果优先在中国期刊发表。
此外,本次评估还单独设置“社会服务贡献”指标,通过开放的“代表性案例”评价,能够充分体现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高校的差异性发展成果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克服“一把尺”评价学科的弊端。
8.我们注意到,此次学科评估结果,不再像历次评估那样公布分数,而是改为“分档”形式公布结果,具体是怎样设计的?出于什么样的考虑?
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分档”方式公布评估结果,不公布得分、不公布名次,不强调单位间精细分数差异和名次前后。采用按百分位进行分档的方式。根据“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主要考虑是既保证较强的区分度,体现学科建设水平的实际变化,满足社会对教育质量的知情需求,又淡化了分数和名次,有利于引导高校将注意力转移到学科内涵建设的优势和不足中去。
9. 据了解,本次评估向参评单位提供了“学科优秀率”指数,这主要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学科评估的主要目的不是要排出名次,而是通过评估发现学科建设的优势和不足,揭示学科发展规律,促进学科内涵发展,合理规划学科布局。因此,除了公布评估分档结果外,还为参评单位提供数据分析研究报告,里面将提供“学科优秀率”指数(A类学科数占全校博士硕士授权学科数的比例),以及学科平均发展指数等一系列关于学科发展态势的信息。我们认为,“学科优秀率”有利于帮助学校发现学科布局不足,调整谋划适合本单位发展的优势布局。特别是对于着力建立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不仅要关注某些强势学科的发展,也要关注学校整体学科发展态势,构筑更加有利于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良好学科生态。
10. 从评估结果看,我国学科建设整体情况如何?有哪些主要成就?
学位中心立足第三轮和第四轮学科评估,对关键指标进行了对比分析。通过评估,发现十八大以来我国各个领域学科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全面分析研究生培养的规模化指标(学生人数、就业满意度、就业分布等),发现我国研究生教育在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高层次人才的供给水平稳步提升,研究生质量的社会认可度显著增强,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精神愈加彰显。二是深入分析学科科研投入性和产出性指标(经费投入、论文发表、重大项目攻关等),发现我国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原创成果产出取得巨大突破,创新体系日趋完善,国际影响显著提升,学科融合不断深化,科研创新满足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能力明显增强。三是综合分析师资结构性指标(规模、年龄、学缘、国际化、教学成果等),发现我国已初步建立规模与质量并重的专任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在师德与能力、教学与科研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四是系统梳理代表性案例指标,发现我国高校面向社会需求积累“中国经验”的程度大幅提升,面向技术前沿解决“中国问题”的能力大幅提升,面向国家重大基础设施服务“中国工程”的水平大幅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正朝着高质量、创新性、深层次、世界一流的目标稳步迈进。
11. 学科评估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学科评估下一步主要做好两件事。一是深入挖掘学科大数据,提供咨询分析报告等服务,真正做到以评助建。学科评估已经开展了四轮7次,建立了我国目前规模最大、可靠性最高的学科大数据库,对研究学科发展规律,发现内涵建设优劣,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学位中心后续将深度挖掘评估数据,为参评高校和学科、为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学科发展分析报告》,真正做到以评助建。二是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学科评价标准研究,扩大中国学科评估标准的影响力。学位中心将分层次、分区域开展调研研讨,更加突出人才培养,更加突出学科特色,更加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不断完善中国学科评价标准。同时,不断扩大学科评估在国际和国内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