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
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
1. 强基计划实施的背景
2003年教育部开展高校自主招生改革以来,在探索综合评价学生、破解招生“唯分数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关调查研究表明,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在学业成绩、科技创新、学术论文、升学深造等方面总体表现突出。但近年来,自主招生也面临一些新挑战和新问题,包括招生学科过于宽泛、重点不集中、招生与培养衔接不够、个别高校考核评价不够科学规范、个别考生提供不真实的学科特长材料等,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加以解决。
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和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积极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着力解决自主招生中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起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的有效机制。2020年起,原有高校自主招生方式不再使用。
2. 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名单
起步阶段,强基计划遴选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开展试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3. 强基计划招生程序
3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4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参加强基计划招生。6月,所有考生参加统一高考。6月25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有关高校提供报名考生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6月26日前,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学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7月4日前,高校组织考核。7月5日前,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并公示录取标准。具体招生程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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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强基计划和原自主招生的区别
一是选拔定位不同。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而强基计划主要选拔“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
三是入围校考的依据不同。自主招生的入围依据主要是考生的申请材料;强基计划的入围依据是考生高考成绩,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四是录取方式不同。自主招生采取降分录取的方式,最低可降至一本线;强基计划将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85%)、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折算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体现对学生更加全面的考查。
五是培养模式不同。相关高校对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培养方式上未作特殊安排;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将实行小班化、导师制,并探索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模式,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实现招生培养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