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11月8日电(汤龙)本网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辽宁在31所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中评选出的1416名研究生全部经过国家教育部审核,确定为2017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金总额达2998万元。
据了解,各高校将在11月30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同时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在我省高校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该奖学金的设立,不仅有利于激励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而且有利于国家为各行各业培养大量高素质的研究生人才,从而为“科教强国”战略的实施提供新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