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教育部与今日(2019年6月4日)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通知公布了,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见附件1)及处理意见:
 
  一、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
 
  二、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三、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见附件2)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四、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注:教育部原文: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1906/t20190603_384226.html

  以上就是研线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的全部内容!

X

扫码添加获取各院校复试名单及录取名单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除非来源注明研线网,否则内容均为网络转载及整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出,仅供个人交流学习使用。如本站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super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