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2018年全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区研招录取工作平稳顺利。2018年,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一些新的调整和变化。
据了解,调整和变化具体为:区内各招生单位须将最终研究确定的各专业计划调整方案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并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各招生单位在制定调剂方案和复试录取办法等规定要求时,对考生进行调剂和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要与已经公布的招生简章相一致,除了可以设置初试、复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外,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如性别、民族、地域及本科毕业学校类型等;招生单位接收的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也一并纳入调剂系统;优化升级后的调剂服务系统有利于招生单位及时发布调剂信息、反馈受理结果、及时解答考生咨询。调剂服务系统增加了招生单位对申请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的设置筛选功能,只有符合招生单位设置的规定条件的考生才能成功提交调剂志愿;进一步加强对复试考生的身份验证。
在对区内参加初试考生继续使用二代身份证及指静脉信息验证身份的基础上,今年对在区外参加初试的考生采取二代身份证加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严防替考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