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 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 2号) 相关要求及《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校发(2021) 17号) 规定,经各学院复试,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 (不含艺术设计)公示,并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2.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3月23日- 2021年4月6日) 。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3.复试时未提交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相关学院电子邮箱进行审核,提交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4.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10日内,将定向就业协议书按照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式三份)。未按要求提供的考生按照如下办法处理: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录取类别认定为“非定向”;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不予录取。
5.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于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校研招办或招生监督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受理举报部门:纪检监察处:电话号码: 0311-87208012, 邮箱: hbdzdxjw@sina.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号码: 0311-87208228, 邮箱: hbdzdxyzb@163.com。
原文标题: 河北地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拟录取名单公示 (不含艺术设计)
原文链接:http://yjsxy.hgu.edu.cn/info/1018/75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