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伙伴们,北京地区已经宣布不允许在京举办线下复试,因受疫情影响,武汉大学也在近日公布了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请入围复试考生按以下步骤做好备考。一起来看2020年MBA复试:武汉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更多MBA考试资讯将持续更新。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灵活选用适宜方式开展复试工作,严防疫情风险。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以人为本,实现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政策咨询和考生服务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三、招生计划
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一)培养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生源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调剂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
(三)“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充分考虑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复试工作安排在5月初至6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程序及相关要求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方式: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培养单位提前公布网络远程复试实施办法、系统操作指南等。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复试期间所有行为均应在摄像头覆盖范围之内。
3.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须按照培养单位要求,核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核验学生证)和准考证等。培养单位将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核考生(含统考、联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复试内容可包括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培养潜力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笔试等。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可结合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因受疫情影响,对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笔试等复试内容,网络远程方式难以实施的,培养单位可进行一定调整。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和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培养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
4.培养单位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或成绩排名证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5.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格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