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安全、公平、科学完成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关于做好甘肃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4号)以及《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实际,在遵循《工作安排》原则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及MBA教育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纪检小组
陈老师(13893464680),陈老师(1389333379)
3.复试小组
拟成立4-5个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1.安全性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公平性原则: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
3.科学性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复试质量。
三、疫情防控
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按照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疫情防控健康码,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并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复试。
3.考生应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校园后应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行复试。复试期间,考生不得聚集。
4.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学院将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及时按规定将考生送至定点医院就医。陪护人员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调剂政策
1.报名条件严格按教育部要求执行,毕业年限需符合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
五、复试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差额比例120%。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考试科目按《甘肃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进行。命题倾向于综合性。
⑴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⑵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科目为《政治》,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90分钟。
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管理学原理》与《组织行为学》2门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长90分钟。
2.面试
(1)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
六、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
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工作安排》要求,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填写并盖章;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2)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将身份证放在准考证右半幅“考生须知”和“特别提醒”部位二者一起彩色扫描或高清拍照);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3)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
①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②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MBA教育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复试材料。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必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在5月1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2. 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资格审查:2021年3月29日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30日8:30-12:00 文科楼404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30日19:30-21:30 地点另行通知
加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31日8:30-10:30 地点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
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于调剂公示中另行通知。
3.公示
拟录取结果在管理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七、考生注意事项
1. 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由于考生单方面不能参加复试由考生负责,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2. 笔试时,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对印刷有异议,可举手询问,由监考员进行解答。
3. 复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等进入考场。
4. 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或取消复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单独组织复试。
5.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 面试、笔试,考场均由360度摄像,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等通讯设备,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
八、录取
1.入学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入学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60%+复试成绩×40%
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
2.拟录取
公示结束后,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按批次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数依次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⑴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⑵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⑷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⑹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⑺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⑻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九、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拟录取公示后将电子版体检报告交由MBA教育中心审核,入学报到时中心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7月中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本细则由MB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部门: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931-7631774
邮箱:yzb@gsa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躬行楼604
学院:甘肃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工作办公室
电话:0931-7609209
邮箱:2558828967@qq.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甘肃农业大学文科楼408
原文标题:甘肃农业大学MBA教育中心2021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原文链接:https://glxy.gsau.edu.cn/info/1032/85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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