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中第一个以高分子学科为主体的学科型学院,中科院院士徐僖教授等是学科的创始人。
学科现有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高分子研究所、高分子材料系、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系、医用高分子材料及人工器官工程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机构。现有在岗教职工227人,其中专任教师156人,实验技术人员22人;其中教授/研究员75人,副教授/副研究员65人,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8人;博士生导师69人,硕士生导师47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人才技术人选17人,教育部骨干教师计划人选6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27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为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为国家二级学科重点学科。所属高分子材料工程学科是“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是四川省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学科拥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建有国家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近五年,学院承担国家项目和省/市级项目350余项,其中“863”、“97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2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0余项(其中重大/重点类项目20项),承担企业委托项目350余项,到校科研经费共2.85亿元;获得科研奖励7项,获准国家专利2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500余篇。学院的研究基础、研究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了国内同行的承认,并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
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简章如下:
一、申请推免生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 顺利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直博生条件
1.考生需取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且符合四川大学接收推免条件。
2.申请类别只限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型博士。
3.报考前必须提前与接收导师沟通,导师应在当年具备招生条件。
4.外语水平:申请者外语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CET4≥568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25;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性英文学术论文。
三、接收专业、人数
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
2021年,学院预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4名。
具体招生专业、人数等详情请查阅《四川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直博生)https://yz.scu.edu.cn/sszyml/tmsml。各学科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度调整。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基本原则
学院按照“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实行动态进程式录取。
2、预报名
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预推免系统注册并报名,网址:https://yz.scu.edu.cn/xly。夏令营已经参营的考生也需要在系统中进行预推免报名,已经注册过夏令营,不用重新注册,用夏令营账号密码登录即可。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晚23:59。
3、提交资料
考生需上传以下电子材料至预推免系统:
(1)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以上(1)、(2)点书面材料及
(3)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还需提交《四川大学2021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
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学生,书面材料交验可以与复试同时进行。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以上书面材料须在2020年10月9日12:00前提交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
①材料学,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邮寄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研究所111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5417;邮编:610065
②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与化工塑料工程方向,邮寄地址: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高分子学院208办公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5112;邮编:610065
4、复试
学院收到报名信息后,经专家组资格预审核,对合格者及时通知复试时间和复试形式。复试形式包括面试、视频复试等方式,具体由专家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
5、 正式录取程序
10月12日开始,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申请硕士研究生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硕士”;申请直接攻博的在“招生类型”一栏选择“直博生”。
对预报名并已通过我院复试考核的考生,学院将及时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24小时内及时点击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
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五、奖助学金
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奖助金管理系统)。
六、咨询、联系方式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028-85405112,028-85405417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 scu. edu. cn/
七、举报受理渠道
接收过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有关接收过程中的问题,可向学院纪委举报,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3室,028-85461788,邮箱qianzhiqi@scu. edu. cn。
八、其他事项
1、来自高水平学科、院校,已经参加四川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且考核优秀者,取得保研资格且满足我院接收推免生条件,在推免系统填报我院可免复试。夏令营考生应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8:00前登录推免系统选择我院填报相关专业志愿,并在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00前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完成拟录取,逾期不确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夏令营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不予录取。
3、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申请人目录查询、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和待录取等都在“推免服务系统”上进行,已被四川大学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博生的录取资格。
5、违规违纪者、学术不端者、诚信缺失者不予录取。已经拟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原文标题:四川大学各院系所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原文链接:https://yz.scu.edu.cn/zsxx/Details/652db918-0f8f-48e7-8934-9b200411f700
以上就是“2021推荐免试: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内容!更多考研信息,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