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庆大学)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1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院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人数,按照《重庆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qu.edu.cn)上对外公布)严格执行。
二、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副组长: 李和平 褚冬竹
成 员: 葛毛毛 卢峰 谢辉 龙灏 翁季 陈蔚 王正 刘骏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本次复试采用“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评+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三部分组成。
2、“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语测评”组合进行,采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由面试小组对考生通过该系统在线逐一单独面试完成,考查内容包含个人概况、思想品德、专业素质、语言表达、创新精神、应变能力等。
考生需提前在个人设备上准备好演示文件,演示文件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学习概述、发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攻读硕士研究计划等,考生对上述内容的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包含英语口语对话,并记录英语口语测评专项成绩。
3、“本科学业成果评价”以考生提交的本科学业成果汇编文件(电子版)综合评判。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材料:
请接到GAS系统参加复试考核通知的同学,请准备以下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前提交至邮箱(yjb2007@vip.163.com),邮件包含以下三个文件,以邮件实际到达时间为准:
(1)《个人信息简表》(excel文件)
(2)《2020年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推免复试申请表》(word文件)
上述两个表格下载地址:http://chongjian.cqu.edu.cn
(3)个人学业成果(整合为1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兆,学院将进行网络公示)
“学业成果”是反映考生在本科学习阶段综合能力、专业水平及其他素养的精选集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a、封面必须用简体中文注明考生姓名、本科高校、院系名称、就读专业、申报专业/方向的准确全称,封面无中文信息者视为无效材料。
b、本科课程设计作业展示(3个代表性课程设计作业,需提供指导教师姓名、主要图纸、模型照片等,若为团队完成,必须注明所有成员姓名,并对本人完成部分进行明确说明;跨专业攻读学术学位考生可提供个人本科专业的主要专业课程完成情况,形式自定)
c、本科参加竞赛情况(竞赛图纸、竞赛概况、获奖情况、参与人员等)
d、本科发表论文参编书著情况(提供杂志或书著封面、版权页、论文全文或书著参编页面等)
e、科研课题(提供课题任务书封面、团队成员页面、主要研究内容、起止时间及主要成果展示)
f、各类获奖证书扫描
g、其他可以展示自身能力、专业水平及其他素养的证明材料
五、复试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其中综合面试占60%,英语口语测评占10%,学业成果评价占30%
复试总成绩=学业成果×30%+综合面试成绩×60%+英语口语×10%
3、按照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录取类型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学硕)和专业型研究生(专硕);非设计类本科专业申请人仅限报考学术型相应学科方向。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6分者、学业成果评价低于18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在复试(含夏令营)全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陈述内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院有权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及录取资格;通过复试后被查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获得我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且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和获得推免资格且通过推免生复试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7、推免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321,023-65126327,(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23-65120702(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jb-2007@vip.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原文标题:建筑城规学院 2021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原文链接:http://yz.cqu.edu.cn/news/2020-09/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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