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医学部招收的研究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1 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1 份。
3.专家推荐信 3 封,即需要 3 位专家分别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以上 1-3 项模板可在医学部研究生教育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4.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5. 获奖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6. 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 TOEFL、IELTS、GRE 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1 份。
7.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将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按规定时间寄送至申请学院研究生主管办公室。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医学部将在复试结束后对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申请人将被取消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办法
1.专业目录
医学部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直博生的学科专业和名额请查阅《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依据目录中学院注明的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报考。
进入 www.bjmu.edu.cn → 招生就业 → 研究生招生 → 招生简章 查看。
2.网络申报
申请医学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 2019 届本科毕业生应在医学部网上提交本人申报信息,网址:http://gratest.bjmu.edu.cn/yjs/jump/ssks,网络申报日期为 2018 年 7月 18 日至 8 月 22 日,具体网报要求请见报名网页招生公告中的网报说明。
3.接收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医学部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的纸版申请材料直接寄(送)达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地址见附件),各学院接收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纸版材料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0 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申请人应按教育部要求,按时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在系统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和复试
1.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免试复试名单,医学部将于 2018 年 9 月上旬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网页公示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名单。
2.复试时间为 9 月中旬,复试具体安排与复试名单一同公布。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待录取与公示
1.申请人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专业后,医学部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和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医学部不再向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发送接收函。
3.医学部在医学部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网页公示待录取名单,申请人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予以答复。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推荐免试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按医学部有关规定申请择优进入博士阶段,基本学习年限为 2+3 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选拔进入第二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第一阶段(硕士生阶段)为 3 年,第二阶段(博士生阶段)为 3 年。
八、学费
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2000 元/学年,推荐免试直博生按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10000 元/学年。
九、奖学金与助学金
1.国家学业奖学金具有参评资格的研究生均可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推免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与金额详见下表:
一年级推荐免试研究生统一享受一等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进入二年级(含)以后,所有学术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学位推免生)的国家学业奖学金的等级由各学院(部)依据具体评定办法与实施细则统一动态评审。推荐免试直博生自入学起参与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定。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
不能申请国家学业奖学金。
2.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 万元/学年/生,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 万元/学年/生。专项奖学金的金额为 1000-10000 元/项,其中久信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一年级直博生,获奖名额为 20 人/学年,奖金额为 10000 元/生。
3.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125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 500 元。
推荐免试直博生自入学起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享受国家助学金。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留学生、延期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4.“三助”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津贴是指研究生通过兼做“助研、助教、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薪。各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实绩发放津贴。助研岗位覆盖率为 99%,硕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 500-700 元/月,博士生的助研津贴一般不少于 800-1000元/月(不含寒暑假);此外,学校还提供部分助教(20 元/学时,周津贴不超过 200 元)和助管(25 元/小时)岗位。
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其助研津贴由导师视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十、复审与录取
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
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十一、其他事项
1.请考生及时浏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院网页(www.bjmu.edu.cn→常用链接→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查看招生有关信息等。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咨询邮箱:yzb@bjmu.edu.cn
十二、如在 2019 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