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能源学院热忱欢迎省内外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是云南大学的重点建设学科,具有悠久而辉煌的历史。本学科现有62名专任教师,教授人数比例40%,博士学位教师比例73%,非本单位教育经历教师比例80.7%。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均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青年千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知名专家。建有国家光电子能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云南省微纳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铜基及特种先进导电材料工程实验室等。本学科已形成体现材料学科发展前沿和地方资源经济特色的“厚基础、强实践、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本学科在坚持传统优势、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同时,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1)瞄准国际前沿,开展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传感材料与器件、光电材料等方向的研究,在气敏传感材料、复合无机抗菌材料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2)密切结合云南资源优势和经济发展需求,针对云南省有色、贵金属及无机非金属资源丰富、亟需相关精深加工技术等问题,与企业合作开展深加工、应用基础和技术研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并培养所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云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3464.htm),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审核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1、接收专业
本学科接收材料科学与工程直博生,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五个专业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材料与化工专业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2、接收名额
学院接收直博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院博士招生总计划的20%,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为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
三、推免生相关待遇
1、所有直博生和推免硕士生可获得优秀生源科研启动费:直博生资助15000元/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硕士生资助科研启动费8000元/人,其他推免硕士生资助5000元/人。
2、直博生享受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3000元/生·学年,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3、直博生入学当年可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推免硕士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硕士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4、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5、学校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方国瑜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gb.ynu.edu.cn/)进行查询。
6、优秀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享受博士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
7、本科是云南大学毕业的推免硕士生可申请在2021年春季学期提前选修其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课程,成绩合格的可计学分。
四、接收条件
1、申请考生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及其它违法违纪,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云南大学相关要求。
4、申请直博生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在本专业内名列前茅。特别优秀的生源可以适当放宽。
(2)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应具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技奖励、专利等)或各类国家级、省级竞赛奖项。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有博士生培养潜质。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学术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及具有代表性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年攻读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预计为10月12日),按照要求办理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等手续,并填报志愿。
2、学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收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
4、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3)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或者其它外语成绩单一份。
(4)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
(5)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或体检报告。(推免生需进行体检并达到体检要求才能录取。未提供体检证明或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申请直博的考生还须提交《云南大学接收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及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
上述申请材料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10月2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直接寄送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云南大学材料楼1411室,邮编650504,肖老师,电话0871-65037399)。材料不予退还,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5、复试后学院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即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云南大学待录取通知。
7、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它事项
1、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原文标题:云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实施办法汇总
原文链接: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3482.htm
以上就是“2021推荐免试:云南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的内容!更多考研信息,请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