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对2021年接收推免生的面试和录取工作规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接收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讲究诚信,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刚
成 员:夏永林 刘建伟 贾钢涛 陈鹏联 王 晋 李 洁
秘 书:张 瑾
办公室:南校区信远楼II-130东
咨询电话:029-81891728
三、推免生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纪行为记录。
四、预报名及面试安排
1.预报名时间:9月25日17:00之前。请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ehall.xidian.edu.cn/geapp/sys/wdyjsbm/entrance.do,网上注册后进行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之后,学院会尽快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可在系统查看。
2.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推免生面试将采取网络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英语能力、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英语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综合应用的掌握程度;科研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报告、论文、著作等作品,允许申请学生选择大学期间已完成的各类项目成果作为科研能力考核材料;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马克思主义学科专业综合素养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4.推免生正式报名录取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五、推免生录取
9月28日起(以正式开通时间为准)推免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对于本校推免生及已通过西电预报名系统报名并经过面试拟录取的校外推免生,我院接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17:00之前,如与教育部安排时间不符,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对于未在西电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的推免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1.录取流程:
(1)推免生报名:推免生查看学院接收方案并于9月2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
(2)面试通知:学院审核报名情况,给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面试通知;
(3)推免生接收面试通知并回复;
(4)录取:学院为经过导师面试并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录取通知;
(5)录取确认:推免生在系统中点击同意被录取。
2.推免生接到我院录取通知后,请按照以下说明操作:
(1)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研计划”入选学生,于9月28日进入中国研招网推免生接收系统报名,可直接接收为学院2021年推免生。
(2)对于本校推免生及已通过西电预报名系统报名并面试拟录取的校外推免生,报名后学院将直接发送面试通知,在推免生接收面试通知并点击同意后,学院直接发送录取通知。
3.所有以上接到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操作:
(1)推免生接到录取通知后,以系统中我院发放录取通知的时间为准,必须在接到录取通知24小时内点击确认录取,否则我院将在系统中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在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院一律不再取消。
请注意:因导师团队招生名额限制,无论何种原因未按时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取消录取通知。
4.二次报考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通知并第二次向我院报考的推免生,均将视为二次报考推免生,学院将在综合考虑已录取人数、专业类别等因素再决定是否录取。
我院拟接收二次报考推免生的奖助金低于首次报考推免生一个等级。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报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面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研究生院:029-81891244 学院:029-81891162
七、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开通时间为准。
请有意向报考我院的推免生可以加入QQ群关注和咨询。
群号:572475680
原文标题: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http://yjsy.xaut.edu.cn/info/1066/3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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