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招生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可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理、工、医各学术型博士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直博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人数可咨询相应招生单位。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校推免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1.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请点击下载);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
4.获奖证书原件;
5.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6.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7.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1-3项为必须材料,上述材料均无需邮寄,复试时提交给相应招生单位。
四、招录程序
1.9月13日前,符合我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
2.9月18日前,我校各招生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推免接收办法和复试录取办法。
3.9月20日前,各招生单位将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请申请学生及时关注招生单位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9月20日-27日,各招生单位组织学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招生单位安排为准。
5.9月21日或9月26日,济南各校区考生于上午8:00-9:00空腹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安排),体检时须携带一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交纳体检费。威海校区、青岛校区体检以各校区(学院)安排为准,请及时查看相关校区(学院)通知。
6.9月28日始,申请学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校各招生单位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程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通知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本科直博
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推免生均可申请我校本科直博生。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须按上述推免生要求参加网上报名与复试,复试时向招生单位提出直博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后,可按直博生进行录取。
六、推免奖励
凡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录取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七、其他
1.我校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推免生申请情况,在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基础上,制订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条件。具体接收要求以招生单位发布的通知为准。
2.未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学生,可直接与招生单位联系,经招生单位同意后,按照招生单位安排参加复试。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由所在高校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