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推免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包括: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和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接收计划
硕士推免生接收计划:全校接收2000名左右。
三、招生专业
(一)硕士推免生招生专业
除工商管理硕士[1251]、公共管理硕士[1252]、工程管理硕士[1256]、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之外,我校其他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其中会计(代码125300,专业学位)只有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优先接收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的考生。此外,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即考生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必须与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相同)。若学生跨专业领域报考,必须在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
(2)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临床医学专业;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生的所本科学专业必须是口腔医学专业。
(3)精神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信息等本科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下列专业:本专业的学术型或专业型学位、临床医学学术型学位、基础医学、生物学,不得跨学科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本科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和接收工作安排
1. 2018年9月22日开始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及个人信息录入,2018年9月28日-10月25日完成网上志愿填报、以及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上述时间要求若与国家文件要求不一致,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推免生如报考我校最好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1天网上报名,学院尽快组织复试,并尽快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已参加我校夏令营提前面试通过者必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第1天网上报名,学院会尽快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发出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优先审核全国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全国一流学科或在本科阶段已经做出突出科研成果的学生,择优选拔。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1)复试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对学科的认识、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多方面综合素质。
(2)复试内容: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制定复试实施方案,并对外公布。每批次拟录取名单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决定,并确定拟录取专业和导师。拟录取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后,录取专业和导师将无法更改。2019年3月不再复试。
(3)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分批次组织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事项由各学院自定并及时通知学生。
(4)学生复试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生证;本人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专利、获得学术科技奖项、承担课题或者其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所获奖项等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最后确认拟录取及中间过程必须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互动。学院向复试合格的学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确认待录取后,即为我校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生。各学院待推免接收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复试情况表》复印件交研招办,原件由各二级招生单位保存3年。
六、奖助学金
1.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将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等情况重新评定奖学金。
2.硕士推免生在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的基础上,学校另增加2000元/生.年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导师助学金由导师从科研项目助研经费中设立支出。享受导师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完成导师规定的助研工作,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由二级单位及导师制定。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应先以书面形式向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学生对学院回复不服的,可向学校研招办或者校纪委提出申诉,研招办电话:0731-88836820;校纪委电话:0731-88879252。
3.因故自愿放弃硕士推免生,须于2019年3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相关二级培养单位和研招办提出。自愿放弃的,则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4.咨询电话:0731-8887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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