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 号)等文件要求,我院2019年将继续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
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二)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三)推免生接收工作自始至终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收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四)进行接收工作,应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的学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3.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经学院组织相关学生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考察认可后,可适当放宽申请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且成绩优异的)。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应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文件的规定,还须满足所申请院(系)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参见学校教务处及相关院(系)的通知要求。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申请人须按教育部规定,并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1. 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按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2. 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3. 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3)跨一级学科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须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满分100分。
四、接收
(一)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二)推免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是否接受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三)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院提出。
五、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各种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二)研究生院将组织各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三)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2018年9月
以上是研线网为考生整理的“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19年硕士推免生招收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2019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祝2019考研的小伙伴们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