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为使我院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订本章程。
欢迎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本人、直系亲属(含配偶)和主要社会关系人未参加非法组织;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生活、定居;未在外国驻华机构、组织工作等。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附件: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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