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截图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和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
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照计划数的150%进行复试。符合要求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二、非全日制考生调剂名额及办法
全日制会计硕士不接受调剂,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接受调剂:
1.调剂名额
本次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招生计划为30人,本次拟接受调剂名额为20人。
2.调剂对象
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参加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类联考,初试成绩不低于国家公布的A类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本科阶段主修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相似专业;
(3)报考2019年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会计专业硕士的考生。
3.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调剂申请窗口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8:30开始;
调剂申请窗口开放时间结束后,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总分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名额按照拟调剂人数的150%确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资格审查
1.复试时需要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或成绩单(应届考生)、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打印办法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复审表》。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6)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
(7)1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8)考生面试时可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2.研究生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1.笔试
(1)专业课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1.5小时,闭卷考试)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核内容涵盖: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其中财务会计是指初级和中级部分,占比50%以上。
(2)外语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1.5小时,闭卷考试)
外国语科目试题水平为非外国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外国语水平,考试方式为笔试。
(3)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卷面100分满,考试时间为1小时,开卷考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时事政治的理解与关注、基本政治观点正确、逻辑分析的严密完整、文字表达流畅等四个方面。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成绩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100分)
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英语听说能力;
c.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d.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e.人文素养;
f.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会计专业知识以抽签方式进行,面试过程要有记录和评语,要认真填写《辽宁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考试外,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学院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五、复试工作具体流程
1.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4月2日10:10~11:40;
外国语笔试时间:4月2日13:30~15:00
政 治笔试时间:4月2日15:10~16:10
2.面试
面试时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专业课笔试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试成绩计算
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9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计算考生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外语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4:4:2。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0.4+专业课笔试成绩×0.4+外语成绩×0.2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少于60分。
(2)专业课笔试成绩少于5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少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确定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3)*0.4 。
七、拟录取
1.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达到计划数,再从调剂考生中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八、其他
1.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录取的所有非定向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档案不能到校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须签订三方(工作单位、学校、个人)定向就业协议(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3.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公布复试成绩后到研招办上交少民骨干登记表,并对少民骨干协议书盖章。
4.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5.符合《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复试工作的监督
1.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
咨询电话:024—56860939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投诉电话:024—56865600
3.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派专门人员进行复试现场监察,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4—56864316
本细则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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