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的硕士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对毕业年限、同等学力考生的相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国家线。
(三)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内调剂。
(四)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含有全国统考英语、数学科目的,考生一志愿专业的初试科目中也应含以上相关科目。科目代码为601-609且科目名称为自命题数学的,以及“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可以认定为统考数学的相关科目。
(五)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审计(025700)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报考条件(特别是毕业年限)的情况下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以上专业中,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两个专业接收调剂。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即:国家线总分降40分,(初试科目为两门的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我校各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调剂。学术学位专业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报名调剂。
图片来源: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即3月20日,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3:00,以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报名时间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拔。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21日-22日组织相关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相关学院应制定明确的调剂工作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选拔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应按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150%确定,并标明排序。纸质版名单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不少于两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报送研究生院。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研究生院将依据学院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校将在3月26日左右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三)复试。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在4月8日之前完成,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发布。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复试总成绩一起排名。
(四)待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