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具体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不仅要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2022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还应符合调入专业在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有具体要求的专业还须符合专业要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2022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2022年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具体时间我校会提前通过研究生学院网站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关注。
2.调剂比例
3.信息发布
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也将在“调剂系统”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4.志愿锁定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从便利考生出发,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如考生确有解锁需求,为防止被他人冒名解锁,须考生本人向调剂学院电话申请解锁。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调剂人选确定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二)确定名单
1.每批次调剂服务系统关闭后,由招生学院按调剂基本条件及各学院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等综合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我校选拔调剂考生的时间预计为调剂系统开放后48小时以内。名单选定后,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陆续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调剂考生人选确定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三)复试、录取
调剂考生的复试、录取按照《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及调剂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我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复试进度,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该待录取通知。
三、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学校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报名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再次调剂公告。
3.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联系方式及相关信息
(一)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注:各学院通讯地址请咨询相应学科秘书老师。
(二)研究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086
学校名称:河北农业大学
负责部门: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071001)
咨询电话:0312-7521303
河北农业大学
2022年3月18日
原文标题:河北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原文链接:https://yanjiusheng.hebau.edu.cn/info/1110/37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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