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但以下专业还需满足:
①0301法学学术型专业可接收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②055101英语笔译仅接收报考0551翻译硕士(英语笔译)且达到国家规定线的考生调剂。
③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⑤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其他考试方式的考生也不得调入。
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应用统计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为应用统计的考生调入。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
六、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各招生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学校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提前关闭调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