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调剂: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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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一志愿考生上线录取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计划
 
表1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计划(学术型)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需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须符合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学院接收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代码1004)和公共卫生专业硕士(代码105300)开头考生;
 
(四)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学院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
 
(六)学院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接受考生调剂专业及缺额。不开展预调剂和提前调剂登记工作,不接受电子邮件、电话及其它非“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渠道调剂信息。
 
(二)调剂流程:
 
对有调剂意向的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认真阅读《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确认报考条件是否达到调剂学院对专业招生条件。
 
符合招生调剂要求的考生在2023年4月6日17:00至2023年4月7日12:00期间登录“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校将在志愿填报截止后24小时内,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申请同一调剂专业的初试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名单,对达到调剂条件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考生须在接到复试通知后2个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复试资格顺延递补。
 
考生完成复试后,需在接到待录取通知后2小时内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在学院正式复试前,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将不再进行复试。
 
(三)接收调剂生规则
 
1、一志愿生源不足额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在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依下列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A、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B、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C、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同,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D、报考专业相近、初试科目相近,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选择。
 
(四)调剂考生复试办法
 
1、现场审查复试资料
 
(1)时间:2023年4月11日9:30-12:00
 
(2)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楼308室
 
现场审核资料内容参照公共卫生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https://www.cdutcm.edu.cn/ggwsxy/tzgg/content_88917)执行。
 
备注: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www.chsi.com.cn/
 
(2)《报考导师意向表》中“一志愿意向导师”须为《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该方向中所列导师。
 
(3)未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备注:为方便复试前考生及时了解学院的相关安排,请考生加入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第一轮调剂群,验证信息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姓名”。入群后,将备注名改为“报考专业+姓名”。入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00。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
 
时间:2023年4月12日9:30-10:30
 
地点:等待后续通知
 
(2)面试:
 
时间:2023年4月12日11:30-17:0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楼312室
 
复试笔试及面试内容参照我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执行。
 
四、相关复试要求
 
参照我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执行。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参照我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执行。
 
六、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科(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楼308室)。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七、结果公示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复试总成绩、学院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本学院网站(http://ggws.cdutcm.edu.cn/ggwsxy)中公布,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八、监督管理
 
(1)公共卫生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将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小组实名反映、举报或投诉。复试录取监督举报电话:18380454588。
 
(3)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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