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及报名要求
(一)黑河招考院报考点受理范围
户籍或工作在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联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的往届生(含黑河学院报考上述三种类型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要求
1.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户籍往届生选择在本报考点报名的,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照片;在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工作但户籍未随迁的外市户籍往届生,网上确认时须提供工作证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并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地址、人事主管姓名和联系电话,经办人须签字,须加盖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单位公章。)和社保缴纳记录(黑河市及大兴安岭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近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流水》,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部门印章)。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看本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报名公告执行。
二、网上支付须知
请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报名公告执行。
三、网上信息确认
(一)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陆网上信息确认页面,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手续后等待审核结果,逾期不再补办。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工作要求,为方便考生,我院网上确认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每天8:30-16:00,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7:00前,逾期不再办理。被通知(利用手机短信或平台)需要到现场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9-10日(9:00-11:00;14:00-16:00)携带原始材料到报考点进行现场审核。
(二)考生网上信息确认的审核结果将通过确认系统进行反馈,考生应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四)接到黑河市招考院考点通知的考生,需要提供原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也需要网上上传相关材料;现场确认具体地点:黑河市环城南路1号教育大厦一楼)。
(五)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四、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及标准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后期不能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的其它证件及材料照片。黑龙江省考试院的公告要求为标准。
考生材料上传及标准参见以下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AVk6CpJBnUblcvqjKAlyRw
五、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