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的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并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设置及负责区域
(一)报考点设置
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代码、名称及联系方式如下:
6501 伊犁州教育考试中心 0999-8290105
6502 石河子市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 0993-2025716
6503 巴州教育考试中心 0996-2683558
6504 喀什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0998-2313351
6505 克拉玛依市招生考试中心 0990-6222947
6506 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991-8810118
6507 塔里木大学 0997-4682652
6508 新疆农业大学 0991-8762140
6509 新疆大学 0991-8582567
6510 新疆医科大学 0991-2110117
6511 新疆财经大学 0991-7842074
6512 新疆师范大学 0991-4332532、4112165
6513 石河子大学 0993-2058582
6514 昌吉州教育考试中心 0994-2330077
6515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考试中心 0997-2530851
6516 吐鲁番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995-8520238
6517 哈密市教育局招生与考试工作科 0902-2233454、2258485
6518 塔城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901-6222243
6519 阿勒泰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906-2122793、2122798
6520 博州教育考试中心 0909-2319248
6521 克州教育局考务中心 0908-7625029、7625000
6522 和田地区教育考试中心 0903-7862032
6523 奎屯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992-3270020
6524 昌吉学院 0994-2327739
6525 喀什大学 0998-2899185
6526 新疆第二医学院 0990-7564846
6527 新疆工程学院 0991-7977139
6528 新疆警察学院 0991-3190108
6529 新疆科技学院 0996-8663112
6530 新疆理工学院 0997-2205997
6531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 0991-4161051
6532 新疆艺术学院 0991-2579283
6533 伊犁师范大学 0999-8131760
653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 0990-6633038
6535 新疆政法学院 0998-6952199、6952198
(二)报考点负责区域
1.伊犁州教育考试中心、石河子市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巴州教育考试中心、喀什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克拉玛依市招生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昌吉州教育考试中心、阿克苏地区教育局考试中心、吐鲁番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哈密市教育局招生与考试工作科、塔城地区教育考试中心、阿勒泰地区教育考试中心、博州教育考试中心、克州教育局考务中心、和田地区教育考试中心、奎屯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含兵团)在本地的考生报名工作。
2.塔里木大学负责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阿拉尔市和塔里木大学本校应届生的报名工作。
3.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报考点负责本校应届生的报名工作,以及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乌鲁木齐市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工作(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应届生应选择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
4.石河子大学、昌吉学院、喀什大学、新疆第二医学院、新疆工程学院、新疆警察学院、新疆科技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艺术学院、伊犁师范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政法学院等高校负责本校应届生的报名工作。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三、确认工作
(一)确认时间
自治区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我区原则上只为在新疆所属高校就读或户籍在新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新疆或在新疆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在我区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户籍在我区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户籍不在我区,在我区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负责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所有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详细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