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贯彻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张晓玥
副组长: 何星舟、马晓坤
成 员: 程勇、陈央、杜艳艳、韩素梅、吕月米、彭万隆、邵鹏、荣丽华、唐元发、王哲平、袁九生、郑玉明、周琼
纪律监督员:陈央
秘书:钟进
三、招生名额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分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2.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今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3.复试平台
我院的网络远程复试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或APP,建议首选电脑+有线网络,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其他问题,请与学院联系。
4.网络远程复试基本要求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报考学院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按报考学院要求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基本要求如下:
(1)良好的网络环境。(建议使用宽带(WIFI)网络或畅通的4G网络。)
(2)提前准备调试好硬件设备。包括1本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必须能外接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设备。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
(3)考生面试时,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
(4)环境要求。选择独立、无干扰、明亮不逆光、可封闭的场所,确保复试空间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复试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复试前需向复试小组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复试小组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
(5)考生形象姿态要求。衣着得体,保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能遮挡耳朵、不能戴耳饰、不能加滤镜美颜,复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全程视线不离开屏幕。
(6)复试当天,调试好设备(电量充足、网络畅通、设备齐全等),提前进入远程复试系统。在候场区做好准备,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系统或网络出现状况,不要慌张,应即刻和报考学院取得联系,复试老师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7)考生应按照报考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复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报考学院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15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报考学院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8)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复试纪律。按照《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及学院相关要求参加复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退出网络复试考场。退出考场后,考生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9)诚信复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须由本人独立完成。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严禁以任何形式透露或泄露复试相关信息。复试过程中,须保持网络通畅,须关闭移动设备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全程不得关闭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5.复试时间
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
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 2020年5月15 日(周五)08:30
新闻传播学(学术型):2020年5 月15 日(周五)08:30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 2020年5 月15 日(周五)13:00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 2020年5 月16 日(周六)08:00
(2)调剂考生: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2020年5月26 日(周二)08:30
中国语言文学(学术型):2020年5 月26日(周二)08:30
6.工作规范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3)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7.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所有复试考生都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试。
(2)复试前,请进入复试考生下载并填写《2020 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将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本人政审表、获奖证明等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附后,将资格审查单以及相应材料原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统一命名为:复试专业名称+姓名。原件将在入学时进行核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4)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5)认真核实“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加分政策请参考上级相关文件。
(6)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严肃处理。
8.复试主要内容及形式
(1)复试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2)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9.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1)2020年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构成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占5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30%,外语听说能力占20%。
(2)复试采取远程在线面试形式。面试时考生均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个信封,信封内含5道题目,选择其中3道进行回答。
10.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1门课程考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所有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与笔试考试方式以后续学院通知为准。
11.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预调剂人数(最终调剂人数视一志愿复试情况而定)
(2) 调剂实行差额复试,按照调剂指标1:1.3的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同一个一级学科内;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得跨门类调剂。
(5)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6)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7)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学术型硕士学位点,学术型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硕士点。
(8)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统考科目总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9)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销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10)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yz.chsi.cn)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接受调剂考生信息的时间为2020年5月 20日后,具体以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出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初审,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 0571-85290297
邮箱:cy03@zjut.edu.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原文标题:人文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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