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名额及专业
硕师推免名额预计为80人;北华大学计划接收培养60人、长春师范大学计划接收培养2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根据符合申请条件签约并参加复试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领域推荐及接收名额。本科推荐专业与硕师计划接收专业领域详见下表。
注:上述本科专业均为师范类。
二、硕师推免基本条件
纳入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部分师范类2019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免费师范生及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等学生),详见上表。
(一)热爱祖国,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法违纪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基础知识扎实,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一至六学期全部已修课程(含选修课程)合格,且已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成绩排序在前70%。
(六)已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成绩符合本专业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
在申请推荐期间,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已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有不及格的,或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均不具备申请推免资格。
三、资格审核程序及时间
(一)学院公示成绩、本人申请、学院审核上报
1.各学院按上述本科专业进行成绩统计,各学院根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专业特征自主确定计入平均成绩课程,并按平均成绩进行排序公示。
2.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到各学院学团工作办公室申请登记,填写《北华大学2019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
3.各学院成立硕师推免工作组,要严格审核学生的申请条件,特别是学士学位资格,同时对学生历年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并考虑农村学校对学生所学专业的要求,对所有报名学生按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推荐。
4.在学院范围内对符合硕师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上交研究生工作处。上交材料包括:《北华大学2019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推荐表》一份、《学生个人成绩单》一份(学院盖章即可)、《北华大学2019年“硕师计划”研究生推荐情况汇总表》一份、《北华大学××学院“硕师推免”公示成绩汇总表》一份、《北华大学××学院“硕师推免”成绩公示情况说明》一份。纸质版在9月7日前交机关楼504室研究生工作处,电子版通过北华大学研招工作群QQ单独发给关平。
5.工作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至9月7日。
(二)学校审核、公示名单
1.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上交的学生个人成绩单、公示成绩汇总表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符合申请硕师推免资格学生成绩予以确认。因弄虚作假致使学生成绩不真实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客观原因造成学生成绩错误的,相关学院须出具材料并说明原因,经核查无误后予以修正。
2.研究生工作处负责收取各学院上交的材料,配合教务处审核成绩,对符合硕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学生是否有违纪作弊情况。
4.工作时间为2018年9月8日至9月14日。
四、签约复试
1.根据吉林省教育厅下达2019年吉林省实施“硕师计划”市县需求情况后,符合硕师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方可参加吉林省教育厅组织的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签约会,预计签约时间在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符合硕师推免申请资格并签约成功的学生按时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不符合硕师推免申请资格擅自参加签约的学生,不准参加复试。
五、违规处理
1.对在硕师推免资格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在硕师推免资格审核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部门和人员,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电话0432-64608096、电子邮箱bhdxjjb8096@163.com;研究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432-64608056、电子邮箱bhdxgp@126.com;教务处联系电话0432-64608881。
研究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