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根据文件规定,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文件。我校2019年拟招收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约70人。
1.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即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4.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上述生源硕士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和各考点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程序
1、确认报考资格。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并经生源省教育厅的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的考生请在11月6日—10日现场确认时提交,外校报考点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前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6室。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1488 ,收件人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信封上请务必注明“2019年少骨报考登记表” 。
2、领取考试校验码。通过资格确认的考生,于2018年10月31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到考试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湖北籍生源在湖北省参加考试的,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生服务大厅领取校验码(具体安排见http://gov.e21.cn/content.php?id=20470);在外省参加考试的,持我省盖章后的《考生登记表》原件(一式1份)到考试所在地领取校验码。具体领取事宜和要求向当地省教育厅(教委)或省教育考试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