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请持《录取通知书》、有关证件和报到材料于2021年9月11日报到(报到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我校不提前接待报到事宜。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前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联系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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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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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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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枫校区(虎丘区滨河路170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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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文学院、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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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湖校区(虎丘区学府路99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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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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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校区(高新区长江路55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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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前,请联系所在学院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报到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存根签名后交学院留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和其他须提交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再次核验并留存复印件或必要原件,已提交留存过电子版的证明材料可不留存复印件。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2.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具体要求见六)
3.户口迁移证原件(具体要求见七)
4.《苏州科技大学新生婚育状况申报表》1份(已婚研究生新生,具体要求见九.2)
5.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0张(新生自行留存备用)
四、缴费、银行卡、校园卡及新生奖学金发放
1、缴费项目及标准
2、缴费方式
在当前疫情背景下,为考虑新生入校前健康安全,不必到银行激活卡号,并减少银行卡遗失风险,我校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费用收缴采用在线缴费方式。考生编号作为临时学号和用户名,身份证号后6位作为缴费平台登录密码,在学校缴费平台进行缴费(http://payment.usts.5D3Fedu.cn/payment/)。请新生按照上表所列实际所须缴费项目缴费,未缴纳相应费用将影响学籍注册。
3、银行卡
为了让学生缴费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我校协作银行(工商银行)构建了安全有效的身份证智能识别系统,学生通过扫描右侧二维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完成信息登记,用于办理工行借记卡。
新生报到时领取工行借记卡(请参考学校与银行提供的使用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到财务处指定地点现场激活。此卡用于后续缴纳学费、住宿费、医保费和发放奖助学金,请在读研期间妥善保管此卡,如有遗失请立即到工行挂失补办新卡,并登录财务处网站(http://cwc.usts.edu.cn/financeIndex/content.jsp?pageId=5129&category=ywlc)办理换号手续。(财务处咨询电话:0512-69379079)
4、校园卡
新生报到时领取校园卡。校园卡是学生在校内身份识别和消费的载体,使用校园卡可在食堂、超市、浴室、开水房、洗衣房等场所消费,也可完成借书、存包、门禁等身份功能。校园卡可通过支付宝、圈存机转账或服务点现金充值。请扫描校园卡背面二维码,关注“苏州科技大学校园一卡通”公众号,了解更多功能。
5、新生奖学金发放
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入校第一年将按一志愿录取考生每生10000元、调剂录取考生每生8000元标准发放(新生)学业奖学金(未缴纳相应费用的新生不予发放)。具体政策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五、调档
根据《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考生调档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按要求寄送档案。往届生档案应于7月15日前寄到录取学院,应届生档案应于7月31日前寄到录取学院。
六、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定向研究生不转组织关系)。
如果您是党员,江苏省内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入学报到后,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去向写“苏州科技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支部”(具体支部名称,请联系所在学院确认);入校后一个月内,党员本人应及时和研究生辅导员联系,确认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本人组织关系是否转接落实,落实后领取《党员手册》。江苏省外接转组织关系时,目前仍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持介绍信办理。纸质介绍信的填写要求如下:(1)介绍信抬头写“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去向写“苏州科技大学***学院党委(党总支)”;(2)落款时间:应届生为毕业离校当天,往届生为7月1日以后(注明有效期必须为90天)。党费交至日期和介绍信落款日期都必须填写为当年度,介绍信的落款章必须由全国范围内有权相互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加盖;(3)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如有错误,需回原党组织申请校正,党员本人不得随意涂改;(4)党员本人应在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将介绍信交给所在学院(不可以邮寄),不需要本人去苏州市委组织部办理;(5)介绍信交至学校后一个月内,党员本人应及时和研究生辅导员联系,确认本人组织关系是否转接落实,咨询介绍信回执回复情况,落实后领取《党员手册》。
如果您是团员,请在智慧团建平台转接团组织关系,具体支部名称,请联系所在学院确认。报到时请带好团员证,原单位须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至何时并加盖公章。无团员证的新生需提供乡级以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的抬头填写:共青团苏州科技大学委员会。
七、户口迁移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需要办理户口迁入学校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定向研究生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务必在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空白处写上自己的身高体重和电话号码)交所在学院,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办理落户手续;苏州大市一律不迁移户口。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苏州市虎丘区苏州科技大学。(保卫处户政室咨询电话:0512-69379112)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
专业能力
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注意事项
1.生活用品(含床上用品)自备或到校园内指定地点购买。
2.《苏州科技大学新生婚育状况申报表》作为已婚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必备材料之一,可在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http://xsc.usts.edu.cn/info/1037/1426.htm)下载。请务必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填写(一式一份),此表需由新生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核实盖章(三选其一即可)。申报表格和申报汇总表(学院填写)一并由所在学院报学校计生办。(计生办咨询电话:0512-68410335)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内容和其他资助政策请参见《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折页。如有疑问,江苏省内考生请在折页中扫码获取省内各地资助热线电话进行咨询;省外考生请咨询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2-69379206)
凡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新生,请将贷款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苏州科技大学
账号:1102021119002119849
开户行:工商银行苏州分行新区支行
4.研究生新生正式入学后,须认真学习《研究生手册》(入学后发放),了解学校研究生教育有关规章制度。入学1个月后请登录(http://xjxl.chsi.com.cn/)网址查询并核对自己的学籍信息。
5.有关入学报到、课程安排等其他信息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研究生部
2021年6月
附件: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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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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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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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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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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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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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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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09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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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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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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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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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24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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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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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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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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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24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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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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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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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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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097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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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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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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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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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41825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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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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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老师
|
0512-68415968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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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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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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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41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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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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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
0512-68418242
|
9
|
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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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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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73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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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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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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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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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2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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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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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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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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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3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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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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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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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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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4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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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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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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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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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23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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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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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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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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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4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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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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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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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6808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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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音乐学院
|
姚老师
|
0512-68418423
|
17
|
机械工程学院
|
陆老师
|
0512-683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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