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主要基础是创建于1924年的大夏大学和创建于1925年的光华大学。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立德树人,攀高行远。作为新中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崇高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路径,围绕"育人、文明、发展"责任使命,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重点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引领、学科科研优化提升、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分三步实现一流办学目标:到2020年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到2035年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8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受以上①条限制,但仍需提交外语能力证明、与毕业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成绩单,具体要求同以上②③。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045101)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但是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考生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建议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的考生报考。
(三)其他说明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定向考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国家专项除外)。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四、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通过我校审核并复试合格的,择优录取。推免生申请流程参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上海户籍考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2019年4月至9月或5月至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应届毕业的学生需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9月或8月至10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报名、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其他条件限制。
①报考我校设计学院的设计学(130500)和艺术设计(135108)领域以及美术学院的美术(135107)领域之01西方艺术、02现当代艺术、03中国画、04雕塑与公共艺术、05书法篆刻五个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尤其请考生仔细查阅初试考试科目,部分院系初试考试科目有调整。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四种专业学位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9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上海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初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以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2)凡是选择其他省市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0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我校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准考。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5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确认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五、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9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20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20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可能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20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部分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详见专业目录。
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https://yjszs.ecnu.edu.cn)查看。自2015年起我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9年12月14日-23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详见准考证),我校部分艺术硕士领域有实践考试,实践考试时间请于12月15日后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由于闵行校区标准化考场维修,2020年部分考生可能安排中山北路校区考试,具体以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上线生源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不进行调剂),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20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我校2020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10%,具体以当年教育部文件为准。
我校少干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
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七、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20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我校全日制考生只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考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录取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查实存在故意隐瞒自己健康状况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到我校研招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不一样,2020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ecnuyjsxf.asp
十一、其他说明
(一)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若在2020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型学位。
(三)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五)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七)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关注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s://yjszs.ecnu.edu.cn
电子信箱: yjszs@admin.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 https://yjszs.ecnu.edu.cn/images/ecnuyzwx.jpg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招生简章、复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
以上就是“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祝您考研成功!
以上就是“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祝您考研成功!